一、修订的背景和目的

  海南省财政厅、海南省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海南省人才资源开发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修订)>的通知》(琼财行〔2015〕1789号)已经施行5年,随着海南自贸港建设的加快推进,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不断深化,部分内容已不符合实际情况。按照《百万人才进海南行动计划(2018-2025年)》(琼发〔2018〕8号),海南省实行更加积极、更加开放、更加有效的人才政策,为了推动人才强省战略的实施,进一步规范人才开发专项资金管理,海南省财政厅会同海南省委人才发展局制定了《海南省人才开发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修订)》(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二、修订的主要内容

  (一)专项资金名称修改。按照《海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进一步推进专项资金管理改革方案的通知》(琼财预〔2019〕144号),海南省人才资源开发专项资金更名为海南省人才开发专项资金,为保持一致,《管理办法》对专项资金的名称进行修改。

  (二)明确责任主体。一是明确了海南省委人才发展局作为海南省人才开发专项资金的主管部门,突出海南省委人才发展局的统筹协调职责。二是进一步明确行业主管部门、人才项目实施单位的职责。

  (三)进一步明确海南省人才开发专项资金的申报、审批流程。根据预算管理要求,明确由人才项目实施单位提出人才专项资金项目申请,报行业主管部门审核,行业主管部门审核后报海南省委人才发展局,由海南省委人才发展局再次审核后纳入下年度人才工作计划,报海南省财政厅审核后安排预算。

  (四)进一步细化海南省人才开发专项资金拨付流程。对资金拨付流程进行了细化,鉴于海南省优秀人才团队建设资助经费金额较大,明确海南省优秀人才团队建设资助经费拨付流程,强化海南省委人才发展局和海南省财政厅的审核职责。

  (五)强化绩效管理。为强化支出责任和效率意识,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过“紧日子”和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要求,明确要开展绩效评价工作,强化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海南省人才开发专项资金执行情况纳入年度人才目标责任制考核内容。

  三、海南省人才开发专项资金的使用范围

  海南省人才专项资金重点用于全省高端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的引进、培养和激励等,主要包括:

  (一)海南省杰出人才奖等全省性人才奖项奖励经费;

  (二)海南省优秀人才团队建设资助经费;

  (三)大师级人才服务保障经费;

  (四)海南省院士创新平台建设与运营资助经费、绩效奖励经费;

  (五)海南省“南海系列”育才计划培养对象资助经费;

  (六)海南省博士后资助经费;

  (七)海南省有突出贡献的优秀专家奖励经费;

  (八)海南省荐才引才奖励经费;

  (九)海南省柔性引进人才绩效奖励经费;

  (十)海南省人才住房、医疗保障经费;

  (十一)国家级人才项目省级配套资金;

  (十二)《百万人才进海南行动计划(2018-2025年)》中涉及的重点领域、重点产业高端人才培养经费;

  (十三)按相关政策规定应由人才专项资金承担的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