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担财税法规和政策执行情况、预算管理有关监督工作;承担监督检查会计信息质量和资产评估行业执业质量工作;承担局机关和局属事业单位的内控管理、内部审计工作。负责组织拟订财政地方性法规、规章和制度;负责法治财政建设工作;负责财政重大决策事项和政策、财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组织公平竞争审查和“双随机、一公开”工作;组织财政普法工作;承担重大行政处罚听证和民事、行政诉讼案件办理等工作。负责组织实施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负责本市会计人员管理和会计人才工作;指导代理记账机构业务工作;指导农村财会人员财政支农政策培训工作;负责财政行政审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