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十七届人大

一次会议文件


  关于海口市2021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2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2022年1月28日在海口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一次会议上


  海口市财政局


各位代表:


  受市政府委托,现将海口市2021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2年预算草案报告如下,请予审议,并请市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21年预算执行情况


  2021年,全市各级各部门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贯彻新发展理念,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各项决策部署,严格执行市十六届人大七次会议审查批准的预算,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有效应对国内外复杂严峻形势及随之加大的经济下行压力,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财税部门积极落实“六稳六保”工作,持续保障和改善民生,牢牢把握海南省自由贸易港发展战略机遇期,不折不扣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在兜牢“三保”底线的基础下,坚持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坚定不移落实积极财政政策,有力有效地促进了全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在此基础上,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良好。


  一、2021年预算执行总体情况


  (一)全市预算执行情况


  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计465.5亿元,完成预算的109.2%。其中: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208.3亿元,增长12%;省转贷再融资一般债券收入87.4亿元;省级补助收入114.8亿元;调入资金16.1亿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32.3亿元;置换债券结余资金1亿元;上年结余结转收入5.6亿元。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计440.5亿元,完成预算的109.2%。其中: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74.8亿元,完成预算的95.8%,同口径完成预算的103.2%<同口径完成数:将2021年收付实现制完成的支出数换算成权责发生制完成的支出数。下同。>;一般债还本支出90亿元;上解省支出45.2亿元;调出资金4.5亿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6亿元;收支相抵,年终结余结转25亿元。


  全市政府性基金收入总计267.6亿元。其中:地方政府性基金收入完成119.7亿元;省转贷再融资专项债券收入30亿元;省转贷新增专项债券收入110.9亿元;省级补助收入0.4亿元;上年结余结转收入2.1亿元;调入资金4.5亿元。全市政府性基金支出总计217亿元。其中:地方政府性基金支出完成161.5亿元;专项债还本支出40.4亿元;调出资金15.1亿元;收支相抵,年终结余结转50.6亿元。


  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总收入完成102.2亿元,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总支出97.2亿元。本年收支相抵结余5亿元,加上历年结余,年末滚存结余35亿元。


  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1.07亿元,完成预算的104.5%。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1.02亿元,完成预算的100.1%。收支相抵,年终结余结转0.05亿元。


  (二)市本级预算执行情况


  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计409亿元,完成预算的105%。其中: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26.5亿元,增长3.2%;省转贷再融资一般债券收入87.4亿元;省级补助收入114.8亿元;调入资金7.2亿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0亿元;区级上解收入49.2亿元;置换债券结余1亿元;上年结余结转收入2.9亿元。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计392.9亿元,完成预算的102.5%。其中: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72亿元,完成预算的94.4%,同口径完成预算的101.1%;一般债还本支出90亿元;补助区级支出73.5亿元;上解省支出45.2亿元;调出资金4.5亿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7.7亿元。收支相抵,年终结余结转16.1亿元。


  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总计264亿元。其中:地方政府性基金收入完成118.2亿元;省转贷再融资专项债券收入30亿元;省转贷新增专项债券收入110.9亿元;省级补助收入0.4亿元;调入资金4.5亿元。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支出总计226.5亿元。其中:地方政府性基金支出134.3亿元;专项债还本支出40.4亿元;补助区级支出45.2亿元;调出资金6.6亿元。收支相抵,年终结余结转37.5亿元。


  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完成1.05亿元,完成预算的103.7%。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完成1.01亿元,完成预算的100%。收支相抵,年终结余结转0.04亿元。


  二、2021年财政运行主要成效


  (一)聚焦资金统筹管理,稳步提升财政综合实力


  1.加强收入征管,超额完成预期目标。2021年,我市紧紧围绕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大力培植税源,依法强化征管,确保应收尽收,超额完成了全年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期目标。全市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208.3亿元,同比增长12%。其中税收收入完成179.4亿元,增长29.9%,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比重的86.1%,收入质量良好。


  2.争取上级资金,全力保障重点项目。我市共计获得上级财政资金343.6亿元,包括上级转移支付资金115.3亿元和省转贷地方债券228.3亿元,其中新增债券110.9亿元。新增债券主要用于江东基础设施建设、新海港综合交通枢纽(GTC)及配套设施建设工程、海口市人民医院西院、海口市妇幼保健院江东院区项目、上海世外附属海口学校等项目,有力支持我市江东新区等重点园区基础设施和民生项目建设。


  3.坚持有保有压,集中财力保障民生。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反对浪费要求,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在优先保障“三保”支出前提下严格按照有关要求,压减非重点非刚性支出预算比例达到5%以上。同时累计盘活存量资金35亿元,集中财力保障市委市政府确定的重点项目和各项民生项目的建设。全市民生支出完成190.4亿元,占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比例达七成。


  4.坚持财力下沉,有力保障基层运转。全年共向区级财政下沉财力73.5亿元,其中一般性转移支付51.8亿元,强化转移支付与考核挂钩机制,不断增强区级可支配财力,进一步促进了区域经济协调发展和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二)聚焦民生热点难点,持续强化基本民生保障


  1.支持推进乡村振兴。拨付10,511万元,落实帮扶政策,支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拨付6,719万元,支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高水平建设“百镇千村”;拨付5,145万元,支持建设高标准农田;拨付4,292万元,用于常年蔬菜基地建设,全力支持做好蔬菜保供稳价工作。


  2.保障教育均衡发展。拨付3.5亿元,用于义务教育生均公用经费,保障公办学校正常运转;拨付2.4亿元,用于学校基础设施建设,多举措完成各类续建项目建设,新增公办学位9,983个;拨付1.7亿元,用于新建、改扩建公办幼儿园项目、学前教育运转补助资金、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奖补资金,支持学前教育发展;拨付6,545万元,用于中职教育补助,确保免学费、助学金等学生资助补助资金及时到位,支持中职教育发展。


  3.提高社会保障水平。拨付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补贴资金2.2亿元,用于保障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缴费补贴、基础养老金补贴及困难群众代缴经费等,进一步兜牢困难群众的托底保障网;拨付就业补助资金10,597万元,用于各项就业创业工作;拨付9,200万元,用于我市引进人才住房补贴。


  4.提升卫生服务质量。拨付4.4亿元,用于新冠疫情防控,支持做好防疫保障工作;拨付1.9亿元,保障我市287万常住人口享受包括健康教育、预防接种、妇幼健康在内的十三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拨付3,651万元,支持市属公立医院同步取消药品加成;拨付2,697万元,支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落实综合改革工作。


  5.加强住房保障建设。拨付18亿元,用于东寨新居、电白雅居等项目,项目完工后可安置居民6,000余户。拨付4.7亿元,用于老旧小区改造,涉及老旧小区321个,居民43977户,基础类设施做到应改尽改,小区居住环境设施配套进一步改善。


  6.加强城市环境治理。拨付3,000万元,用于违法建筑整治,共拆除违法建筑953宗,17.7万平方米;拨付1,280万元,用于垃圾分类,建设满足分类投放要求的垃圾分类收集屋(亭),提升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准确率;拨付4,680万元,用于餐厨垃圾无害化处理,确保全市日常餐厨垃圾得到及时有效处理。


  7.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全面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拨付12亿元,专项用于我市城市及农村污水、污泥处理设施建设、管理、运行和维护等,经集中治理,32条城镇内河湖水质全部达标;拨付3.7亿元,建设南渡江河口右岸生态修复工程,提升西海岸生态系统功能,支持遗留废弃矿山修复治理,持续提升生态环境质量;拨付5,000万元,用于开展全市的空气、水、噪声、土壤污染源等监测,更新水质、空气、噪音监测设备,开展土壤污染专项调查及环保宣传等方面,生态环境质量得到进一步改善。


  (三)聚焦重点产业项目,扎实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


  1.落实财税利企政策,促进产业提档升级。一是不折不扣落实减税降费政策,认真做好企业减负清理规范工作,实实在在为企业减轻负担。二是支持相关部门落实财政奖补等产业扶持政策,全年拨付产业扶持资金17.6亿元,其中主要拨付企业奖励资金13.5亿元,扶持市场主体发展,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拨付3亿元支持科技创新,促进产业提档升级。


  2.保障重点项目建设,增强城市发展后劲。围绕自贸港建设,加大资金统筹力度,全力保障重点项目和民生项目建设。拨付政府投资项目建设资金160亿元,支持加快路网等基础设施建设,其中临空经济区物流产业配套路网、机场路与S201省道联络线、海口江东寰岛实验学校周边配套道路等路网项目顺利通车。民生公共服务项目建设卓有成效,北师大海口附校初中部、上海世外附属海口学校等民生公共服务项目完工并投入使用。


  (四)聚焦财政提质增效,不断深化财政改革创新


  1.深化财政管理改革。一是印发《海口市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办法》,切实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强化预算支出责任,稳步推进全面预算绩效管理,除涉密部门外,全市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已覆盖市直一级预算部门。同时对4个产业扶持项目开展绩效评价工作,为进一步完善扶持政策提供参考依据。二是推进预算一体化改革,以信息化手段推进预算管理工作,稳步实施资金支付动态监控,将财政财务监督重点从事后移到事前和事中,强化动态监控,硬化预算约束,及时防范财政资金使用上的违法违规行为。同时集中支付单位实现电子支付全覆盖,有效提高了财政资金支付效率。三是创新财政票据监管模式,完成全市区块链财政电子票据全票种、全单位、全覆盖,做到财政电子票据链上申办、链上开具、链上流转和信息共享,有力推进和落实“放管服”改革。四是加强直达资金监督管理,立足直达资金系统定位,建立起全链条、全过程的直达资金监控机制,确保直达资金及时而有效地直接作用于受益对象。


  2.严防政府债务风险。一是合规适度举债,严控债务增量。将政府性债务全口径纳入预算管理,政府举债一律为省下达的限额内转贷地方政府债劵,着力控制新增债务。除了省转贷政府债券外,无新增其他政府性债务。二是积极争取上级财政资金支持。2021年争取再融资债券117.4亿元用于偿还我市当年到期的政府债券本金,有效缓解我市偿债压力。三是积极筹措资金偿还存量债务。通过统筹新增财力、盘活存量资金、调整支出结构等方式筹措资金,全年化解存量政府性债务14.1亿元,支付利息26.4亿元。


  3.加大财政监管力度。认真履行财政监管职责,扎实有效开展各项专项检查工作,财政管理监督进一步加强。一是组织对各区各部门的2021年预算和2020年决算公开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坚持问题为导向,督促问题限期整改,进一步提高部门预决算信息公开水平。二是组织对生态环保、中央直达、公共工程等资金开展会计信息质量监督,规范财政资金使用,严肃财经纪律,确保中央政策落地见效。三是组织对四个区开展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检查,确保涉农资金安全、高效使用。


  2021年,我市财政工作虽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但财政运行和财政改革发展仍面临一些突出问题与困难,主要有预算编制和预算绩效管理水平仍有待提升、财政收支平衡压力不断加大、收支矛盾仍然突出、部分资金从分配到支付的速度仍有待加快等。对此,我们将高度重视,继续努力采取有效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2022年预算草案


  2022年是党的二十大和省第八次党代会胜利召开之年,也是推动海南全面深化改革开放和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建设的关键之年。充分发挥财政在优化资源配置、深化财政改革、激发市场活力、增进民生福祉、保护生态环境等方面的职能作用,对促进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支持自贸港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一、2022年财政收支形势分析


  财政收入方面。在疫情防控常态化形势下,我市经济总体上表现出较好复苏态势,自贸港政策红利加速释放,带动基础设施建设和大量企业、人才落户海口,预计将为我市带来较多税收。尽管存在减税降费政策等因素影响,但总体来看,预计2022年财政收入情况良好。


  财政支出方面。在自贸港建设大背景下,基础设施、产业发展、民生项目等重点领域资金需求增长迅速,加上刚性支出需求不断加大,2022年财政支出面临较大的保障压力,对财政管理提出了更高要求,要强化预算编制、审核和支出管理,统筹财政资源,实施全过程财政资金绩效评价,不断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确保财政平稳运行。


  二、2022年预算编制基本原则


  2022年,全市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全国财政工作会议和全省财政预算工作会议精神,在预算编制中坚持“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勤俭节约、量力而行、讲求绩效、收支平衡”原则;坚持“三保”(保基本民生、保工资、保运转)支出在财政支出中的优先顺序,坚决兜住“三保”底线;坚持落实政府过“紧日子”要求,压减非重点、非刚性支出预算5%,强化“三公”经费管理,部门“三公”经费预算总量原则上零增长,集中财力保障市委、市政府确定的重点项目及民生项目支出;坚持推进零基预算管理,打破预算支出固化僵化格局,各部门不得以上年支出规模要求安排年度预算,重点支出预算不再与财政收支增幅层层挂钩;坚持底线思维,防范化解政府性债务风险;坚持项目入库作为预算安排的前提条件,未纳入财政项目库的项目一律不得安排预算,政府投资项目原则上争取上级资金保障。


  三、全市和市本级预算安排


  (一)全市预算收入预计和支出安排情况


  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计428.7亿元。其中: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30.2亿元,增长10.5%;省级补助收入70.4亿元;调入资金19.3亿元;省转贷债务收入59.8亿元(省转贷再融资一般债券收入55亿元,省转贷新增一般债券收入4.8亿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4亿元;上年结余结转收入25亿元。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计424.8亿元。其中: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27亿元;预备费支出3.9亿元;一般债还本支出58.5亿元;上解省支出35.4亿元。收支相抵,年终结余结转3.9亿元。


  全市政府性基金收入总计377.7亿元。其中:地方政府性基金收入302.3亿元,省转贷债务收入24.2亿元(省转贷再融资专项债券收入8亿元,省转贷新增专项债券收入16.2亿元);上级转移支付收入0.6亿元;上年结余结转收入50.6亿元。全市政府性基金支出总计377.7亿元。其中:地方政府性基金支出335.7亿元;专项债还本支出23.1亿元;调出资金18.9亿元。


  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总收入112.8亿元,增长10.4%。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总支出106.2亿元,增长9.3%。收支相抵结余6.6亿元,加上历年结余,年末滚存结余41.6亿元。


  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1.4亿元,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1.4亿元。


  (二)市本级预算收入预计和支出安排情况


  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计368.7亿元。其中: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39.9亿元,增长10.6%;省级补助收入70.4亿元;省转贷债务收入59.9亿元(省转贷再融资一般债券收入55.1亿元,省转贷新增一般债券收入4.8亿元);调入资金18.4亿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1.3亿元;区级上解收入52.7亿元;上年结余结转收入16.1亿元。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计368.6亿元,其中: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03.5亿元;一般债还本支出58.5亿元;预备费支出2.3亿元;补助区级支出68.9亿元;上解省支出35.4亿元;收支相抵,年终结余结转0.1亿元。


  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总计363.3亿元。其中:地方政府性基金收入301亿元;省转贷债务收入24.2亿元(省转贷再融资专项债券收入8亿元,省转贷新增专项债券收入16.2亿元);上级转移支付收入0.6亿元;上年结余结转收入37.5亿元。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支出总计363.3亿元。其中:地方政府性基金支出300.7亿元;专项债还本支出23.1亿元;补助区级支出21.5亿元;调出资金18亿元。


  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1.39亿元,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1.39亿元。


  (三)2022年部门预算安排总体情况


  2022年,市本级共安排87个预算部门及所属278个行政事业单位预算支出291.9亿元(包括所有资金来源安排支出)。其中,基本支出53.5亿元,占部门预算总支出的18.3%;项目支出248.4亿元,占部门预算总支出的81.7%。


  (四)2022年1月份市本级支出情况


  根据《预算法》规定,预算草案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批准前,可以安排上一年度结转的支出,以及参照上一年同期的预算支出数额安排必须支付的本年度部门基本支出、项目支出。根据上述规定2022年1月市本级部门预算支出33.2亿元。其中,基本支出预算已支出4.1亿元,项目支出预算已支出29.1亿元。此外,预拨指标支出3.8亿元。


  四、重点支出安排情况


  (一)保基本兜底线,持续增进民生福祉


  一是安排市本级教育支出20.6亿元。主要包括:安排2.3亿元,用于城乡义务教育补助;安排1.5亿元,用于教师队伍建设,保障教师队伍稳定发展;安排1.5亿元,用于落实学生资助补助、区属学校运转补助、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奖补等各项政策。安排9,600万元,用于学校基础设施建设、设备设施购置及运行维护,改善办学条件;安排4,645万元,用于教育教学管理,提供课后保障服务。


  二是安排市本级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7亿元。主要包括:安排2.8亿元人才经费,用于我市引进人才发放住房补贴;安排10,597万元,加强基层社区建设;安排4,727万元,向高龄老人发放长寿补贴,为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和社会流浪乞讨人员提供救助,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安排3,662万元,落实优抚对象及退役士兵专项补助,做好生活安置和就业培训;安排3,230万元,用于对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补贴、基础养老金补贴及困难人员保费代缴等;安排2,472万元,为城乡居民提供最低生活保障,做好农村五保户供养工作;安排1,590万元,用于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


  三是安排市本级卫生健康支出10亿元。主要包括:安排2.5亿元,用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安排5,717万元,用于支持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改革、与省外优秀医疗资源合作共建等项目;安排3,555万元,提供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安排1,000万元,用于开展计划生育工作等,保障计划生育奖励扶助政策全面落实。


  四是安排市本级农林水支出7.1亿元。主要包括:安排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05亿元,落实和优化义务教育帮扶、基本医疗帮扶、就业帮扶、产业帮扶、金融帮扶和消费帮扶等措施,提升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实现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的深度融合;安排6,900万元,支持高标准农田项目建设;安排1,200万元,支持火山荔枝节、冬交会等项目,强化品牌驱动,持续扩大农产品品牌影响力。


  五是安排市本级生态环保方面相关支出8.9亿元。主要包括:安排3亿元,用于污水及污泥处理,继续加强生态环保建设;安排1.3亿元,用于美舍河-沙坡水库水体水环境综合治理等水体治理项目,加快饮用水源地保护与整治;安排8,069万元,用于垃圾处理及设施运行,持续改善城乡环境面貌。


  六是安排市本级住房保障方面相关支出3.5亿元。主要包括:安排1亿元,用于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安排7,000万元,用于发放城市公共租赁住房租金补贴;安排950万元,用于危房改造,改善困难群众住房条件。


  (二)落实扶持政策,支持实体经济发展


  安排各级产业扶持奖补资金25.3亿元,增强市场主体活力。主要包括:安排13.1亿元,支持重点企业发展,吸引更多企业落户海口,支持做大经济总量,有效培植地方财源;安排工业发展资金2.3亿元,支持工业加快转型升级,扶持医药产业发展;安排3亿元,支持航运业发展;安排2.8亿元,着力推进科技创新,支持新兴高科技产业,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应用;安排2,500万元,支持旅游业转型升级,“点线面”结合推动全域旅游发展;安排2,220万元,支持民营经济和中小企业发展,着力支持稳定和扩大就业。


  (三)强化资金统筹,防范政府债务风险


  加强资金统筹,妥善化解政府债务存量,着力控制新增债务,进一步优化债务结构。安排113.3亿元,用于偿还到期政府债务本息,消化我市存量债务,降低债务规模。通过及时偿还各类债务,确保政府性债务的规模、结构与当年经济发展和财力状况相适应。


  2022年财政主要工作任务


  2022年,全市各级财政部门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弘扬伟大建党精神,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市政协的广泛监督和指导下,围绕上述预算安排,落实积极财政政策,深化财政改革,加强财源建设和资源统筹,强化预算约束和绩效管理,促进财政提质增效,防范政府债务风险,持续改善民生,维护社会稳定,努力开创财政工作新局面,为海口高质量发展提供强有力的财力支撑。


  一、深化预算管理改革,提升财政运行质量


  一是推进部门预算管理改革。加强部门工作周期与预算编制周期协同,提高预算决策层级,减少部门二次分配权。部门支出预算全部细化到具体实施项目,转移支付预算细化到区级和项目,并按规定比例提前下达给各区,切实解决资金分配不及时、细化率偏低的问题。二是推进项目库管理改革。各部门要强化项目储备的主体责任,提升项目谋划水平,做实项目储备。纳入财政项目库的项目必须完成项目可研论证、制定具体实施计划等各项前期工作,其中政府投资项目必须完成概算批复,行业主管部门要会同发改、住建、资规等部门及各区做实包含征地拆迁纳入概算等项目要素保障的前期工作,切实解决从过去的“资金等项目”转变为“项目等资金”的问题。财政部门坚持项目入库作为预算安排的前提条件,未纳入财政项目库的项目一律不得安排预算。三是健全盘活存量资金机制。从2022年起,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存量资金清零行动”,除上级财政资金等有明确规定的资金外,预算年度终了,尚未执行完毕的本级预算资金,一律由同级财政收回。上级政府部门或下级政府部门直接拨付到本级预算部门实有账户的补助资金,连续两年未用完的作为结余资金管理,按规定交回同级财政统筹使用。对于上级补助项目资金结转结余规模较大的区,由市财政按照结转结余资金规模的一定比例予以扣回。


  二、强化财政收支管理,统筹保障重点支出


  财政部门将继续加强财政收支运行管控,密切关注我市经济运行态势,做好财政收支分析研判,积极保存量、拓增量、提质量,提前做好预案,确保民生支出、自贸港重点项目建设等资金需求。


  收入方面:一是加强财政收入征管。充分考虑“减税降费”因素的影响,科学判断收入形势,定期组织召开收入工作协调会,加强部门之间的沟通。同时打破部门间信息传递的壁垒,实现线上信息资料传递。时刻关注收入情况,做好分析研判,提前研究准备应对措施,在贯彻落实减税降费,涵养税源的前提下,做到应收尽收。二是加强与上级财政部门沟通汇报,及时掌握中央对我省自贸港的财税政策,争取省级对我市各类补助,并在其他财税政策方面给予更大支持。同时引导和配合各部门积极争取上级补助和扶持奖励资金,不断增强财政保障能力。三是积极争取省转贷地方政府债券额度,服务于自贸港建设,引导各职能部门积极做好项目谋划,扎实做好前期工作,提高地方政府债券申报成功率。四是加强政府性资源统筹管理。加大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三本预算统筹力度。各部门凡是依托行政权力等获取的收入以及自有收入、经营收入等非财政拨款收入全部要纳入预算管理,并在安排预算支出时优先使用,以节约财政资金。


  支出方面:一是坚持党政机关过“紧日子”,全面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兜牢“三保”支出底线,继续压减非重点、非刚性支出,把有限的财政资金用在“刀刃”上,保障民生及重点领域支出。二是加强财政支出管理,健全绩效考核挂钩机制。进一步加强重点部门、重点项目支出进度督导,利用信息化手段,建立起全链条、全过程的资金监控机制,坚持以问题为导向,管好、用好直达资金,强化财政支出通报、回收盘活等机制。三是及时盘活存量资金,将未能及时形成支出的资金收回,切实压缩资金结余结转规模,盘活用于其他急需资金保障的项目,确保各项工作有序开展,减少资源闲置浪费。


  三、筑牢风险防控意识,确保财政平稳运行


  坚持底线思维,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债务管理的要求,按照属地原则和管理权限,落实主体责任,抓好政策落地。一是继续做好政府债务归口管理,严格执行政府债务限额管理、风险预警等机制,落实以债务率为主的债务风险评估体系,加强风险评估预警结果应用,及时完善相关措施,妥善化解存量债务,坚决防范政府债务风险。二是继续通过统筹新增财力、盘活存量资金及资产资源、调整支出结构等措施,深挖收入潜力,筹集资金及时偿还到期债务,确保财政平稳运行。三是继续完善政府债务接受人大监督的内容,主动报告政府债务情况,定期接受人大监督。同时,不断规范政府债务信息公开的内容、时间节点和渠道,推进政府债务种类、规模、结构、期限、层级等信息公开透明,向监督部门、社会和市场传递全面真实的政府债务信息。


  四、着力完善监督机制,提高财政管理水平


  一是完善财政资金直达监管机制,强化全过程常态化监管。依托监控系统,全面跟踪预算下达、资金支付、规范使用情况,推动资金高效精准投放到底,确保资金直达基层,直接惠企利民。二是建立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将绩效理念和管理嵌入财政监督管理各个环节,健全预算绩效评价结果反馈制度,落实绩效问题整改责任制,增强各部门预算绩效管理意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三是全面推进“预算一体化”系统建设。用信息化手段支撑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创新,深化财政“放管服”改革,优化政府采购流程,切实提高我市财政决策、管理和服务水平。四是进一步完善预决算公开机制。依法做好财政预决算和部门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不断细化预决算编报,优化公开报表体系,创造有利于做好预决算公开的条件和环境,加强预决算信息公开的监督检查。通过完善财政监督机制,不断提高财政管理水平。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财政工作任务艰巨、责任重大。全市各级财政部门将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市政协的广泛监督和指导下,立足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全局,认真落实本次大会决议,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开拓进取、敢于担当,为海口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建设高标准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作出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