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处室、局属各单位:
根据《海口市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要求,为落实国务院和省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和公众关切,细化公开任务,完善公开平台,拓宽公开渠道,不断增强公开实效,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助力我市深化改革、经济发展、民生改善和“双创”工作,打造法制政府、创新政府、廉洁政府和服务型政府。
现就2016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的信息公开,公开政府和社会资本参与方式、项目合同和回报机制、项目实施情况等内容,激发社会资本的参与热情。(PPP中心负责)
二、实行收费目录清单管理,公布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以及实施政府定价或指导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明确项目名称、设立依据、标准等,公开对清单之外乱收费、乱摊派等行为的查处结果。具体执收单位要在收费场所公示收费文件依据、主体、项目、范围、标准、对象等,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综合处负责)
三、推进国有企业运营监管信息公开。依法依规公开国有资本整体运营情况、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及经营业绩考核有关情况、国有资产监管制度和监督检查情况等。推动市国有企业改制重组、产权交易、增资扩股等方面的信息公开和结果公示。及时公开市国有企业改革重组、公司治理及管理架构、财务状况、重要人事变动、企业负责人薪酬等信息。研究制定市国有企业信息公开有关制度,启动公开试点工作。(企业处联系国资委办理)
四、在做好市、区级政府预决算公开工作的同时,重点推进市、区使用财政资金的部门和单位预决算公开,公开内容应包括本单位职责、机构设置、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等情况。除涉密信息外,部门预决算支出应当公开到功能分类项级科目,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细化公开到经济分类款级科目。区、乡镇级部门和单位要重点公开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住房保障、涉农补贴等民生支出情况,包括项目名称、预算规模、补助标准、发放程序、资金分配结果等。 (预算处负责)
请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领导,研究部署推进工作,如有疑问请联系办公室。
海口市财政局
2016 年 6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