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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00817861-2/2022-15695 分类: 规划计划   
    发布机构: 市财政局 发文日期: 2019年12月24日
    名  称: 海口市财政局2019年工作亮点和2020年工作计划
    文  号: 主 题 词:


    海口市财政局2019年工作亮点和2020年工作计划

      2019年以来,面对错综复杂的国际环境和持续加大的经济下行压力,全市各级财政部门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4·13”重要讲话和中央12号文件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各项决策部署,统筹推进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各项工作,为我市经济总体平稳、稳中有进,全面深化改革开放实现良好开局作出了应有的贡献。

      一、着力争取中央财政政策和资金支持,给力海南自贸区(港)建设。

      配合省财政厅做好财政部部长刘昆到海口调研工作,财政部其他部领导和相关司局领导也多次到海口调研工作,对我市财税体制改革工作深入调研指导,争取财政部、省财政厅在综合财力补助、地方债资金等方面给予海口市一揽子极具含金量的支持。

      一是主动争取上级资金支持。为支持海南全面深化改革开放,加快推进自贸试验区、自由贸易港建设,减少海南对房地产的依赖,促进海南经济转型发展。财政部从2018年起,连续五年,每年新增安排我省综合财力补助资金100亿元,用于支持海南基础设施建设、生态环境保护、提高基本公共服务水平等方面。2019年,争取省里安排海口综合财力补助资金7.9亿元。争取中央资金6.31亿元,其中蓝色海湾整治行动项目2.31亿元,黑臭水体治理项目4亿元。

      二是争取地方政府债券支持。在中央严格落实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制度,控制地方债务过快增长势头的大背景下,中央下达我省新增债券额度346亿元,给了海口78.1亿元。同时,为缓解政府当期存量债务偿债压力,还积极争取省里通过发行再融资债券约29.64亿元用于偿还到期地方政府债券本金。

      二、坚决贯彻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加强财政收支管理,为海南自贸区(港)建设提供强有力的财力支撑。

      一是减税降费落到实处、取得实效。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减税降费的决策部署,按照“实打实、硬碰硬”的要求,深入抓好增值税、社会保险费、小微企业“六税两费”等各项减税降费政策落实,取得良好成效。今年1-9月,全市新增减税降费43.58亿元,其中新增减税37.48亿元,社会保险费减免6.1亿元。

      二是应收尽收,努力争取完成财政收入目标任务。会同税务等部门加强收入征管,尤其是2019年按照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两个确保”百日大行动部署,会同税务部门,加强土地增值税等重点税源征管,大力清理陈欠,杜绝新欠,督促各部门及时将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扫黑除恶收入等非税收入征缴入库,实现应收尽收,但不征收过头税和搞“虚收空转”。2019年1-10月,全市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57.7亿元,增长3.2%,完成预算的85.2%,比序时进度快1.9个百分点。预计全年全市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将达到185.2亿元,增长9%,确保完成全年目标任务。

      三是开源节流挖潜,多渠道筹集资金实现收支平衡。主动作为,采取多种措施开源节流,积极应对减税降费政策影响。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2019年4月,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联合发文要求全省一般性支出压减5%以上、“三公”经费压减3%以上;8月,省财政厅发文明确要求全省所有市县都要力争一般性支出预算压减幅度不低于10%。2019年我市一般性支出预算安排28.44亿元,与2018年执行数比,减少3.14亿元,压减比例9.94%;三公经费2019年压减后预算安排8,085万元,相比2018年预算数减少377万元,压减比例4.46%。盘活财政存量资金。我们按照省里时间节点要求,分批收回结转结余资金,除中央另有规定外,各级财政部门对各预算单位结余资金、连续两年未用完的结转资金全部收回统筹使用,结转两年以内的结转资金按项目进展情况分批收回。2019年上半年,针对难以支出的上年结余资金指标进行清理,按照项目进度分批进行收回,截至目前,收回存量资金6.24亿元。

      三、支持优化营商环境,促进重点产业发展。

      一是支持“放管服”改革。目前,我局行政审批事项只有1项《代理记账许可证》。按市里要求,已建立公示制度。我局在海口市政府服务网上办事大厅上公示了代理记账资格审批的审批程序、受理条件和办理标准等。并精简审批材料,实行“不见面”审批,网上进行业务办理,压缩审批时限从原来的10个工作日缩短为5个工作日。配合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公安局等部门为新注册企业提供免费刻制基本款公章服务,减轻企业负担。目前实施方案尚未出台,待方案出台并报政府审批后,我局将按要求做好资金保障。

      二是多举措缓解企业融资难问题。大幅提高贴息贷款额度,取消个人贴息贷款利率上限,放宽小微企业贴息条件等,2019年1至11月,拨付创业担保贷款贴息资金505.96万元,扶持460人自主创业,带动1560人实现就业,有效的破解了我市各类人员在自谋职业和创业过程中资金不足的难题,在促进就业、扩大就业、改善营商环境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三是支持总部企业落户发展。争取省财政对海口市、符合认定条件的总部经济给予配套补助。今年已兑现总部经济奖励资金5.57亿元(含省级1.25亿元)。其中,兑现阿里巴巴总部企业奖励资金4.67亿元(省级1.25亿元,市级3.42亿元)。

      四是支持民营骨干企业、培育中小微企业发展壮大。目前,我市制定制定的产业扶持政策约23个。2019年预算安排产业类扶持资金达15.4亿元(已兑现约15亿元),通过考核企业相关发展指标,对达到对赌条件的企业给予扶持奖励,扶持产业发展。重点支持我市民航产业发展方面。2019年安排民航客运补助资金6亿元,截至目前已拨付拨付航空产业补助资金4.7亿元,对我市国际航线开通和境外旅客入境给予配套补助,支持航空公司加密我省到国际主要客源地的航线航班。

      五是做好一站式飞机维修基地项目公司组建工作。为贯彻落实中央12号文件精神,构建海口临空产业园“一站式”飞机维修服务基地,发挥航空企业集聚效应,带动产业转型升级,推进飞机维修基地项目公司组建进程,我局多次牵头组织海南省、海口市国有企业,第三方律所,国开行海南分行、海航集团就飞机维修基地项目公司组建事宜进行研究,并形成了飞机维修基地项目公司组建方案报省政府通过。9月30日,项目公司正式注册落地。

      六是改善会计审计服务营商环境。主动与安永、普华永道、德勤、毕马威等四大国际知名专业服务机构做好对接,为“四大”来海南设立分所并开展业务提供便利条件,目前已有安永、普华永道2家会计师事务所在海口设立分所并取得执业许可证书,提升了海南自贸试验区(自由贸易港)国际综合竞争力。

      四、大力支持保障和改善民生,补齐基础设施和社会事业发展短板。

      (一)保障和改善民生

      2019年1-10月,我市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90.2亿元,增长4%,完成年度预算的72.5%。其中,民生支出完成144.8亿元,增长10.3%,占比76.1%。

      一是支持教育事业发展。2019年1-10月,我市一般公共预算安排教育支出14.9亿元。财政教育投入重点用于落实各阶段教育生均公用经费、城乡义务教育等方面。不断推进学前教育发展,出台了《海口市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及管理办法》,在省级扶持资金的基础上增加了市区两级财政资金奖补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促进提高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

      二是支持医疗卫生事业发展。2019年1-10月已拨8.2亿元,主要用于开展公共卫生服务、国家基本药物补助制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等方面。已拨付1.36亿元支持开展14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拨付2.41亿元用于全力支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标准化建设;拨付公立医院改革财政补助1.18亿元;拨付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补助资金3.1亿元等。

      三是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稳定房地产调控。争取上级资金3.96亿元,加大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和农村危房改造。争取省里支持,市里配套安排2437万元用于推进我市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建设。在棚户区改造方面,2019年安排30.3亿元平棚改购买服务款。

      四是支持人才建设。安排1.3亿元支持药谷人才房建设,重点解决高层次人才引进的住房问题。安排人才住房补贴资金1000万元、人才资源发展专项经费300万元,用于发放引进人才的住房租赁补贴和购房补贴。

      (二)全力支持乡村振兴,助力脱贫攻坚

      一是及时拨付各级涉农资金,发挥财政支农资金的使用效益。2019年1-10月,共筹措保供稳价资金6597.78万元支持蔬菜常态储备及动态储备工作。落实各项惠农补贴政策,支持农业生产发展,培育农民收入新增长点,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拨付金融机构农民小额贷款财政贴息资金655.01万元,风险补偿金及奖励金0.08万元及扶贫小额信贷风险补偿金500万元,累计受惠农户3731户;拨付创业担保贷款贴息资金336.4万元及新增创业担保贷款奖励金41.55万元,帮扶239人,促进就业793人。全力支持全市非洲猪瘟防控和无害化处理,拨付非洲猪瘟工作经费1.52亿元。保障农民权益,积极推动我市农业保险工作。拨付农业保险保费财政补贴资金共计2035.37万元,保险经办机构已结案农业保险案件5741宗,已决赔付金额2256.30万元,在帮助农户灾后快速恢复生产、避免因灾致贫、因灾返贫等方面发挥了强有力的保障作用。

      二是积极筹措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助力脱贫攻坚工作开展。我局2019年筹措财政专项扶贫资金6341万元主要保障产业与设施帮扶、危房改造、教育、转移就业、医疗帮扶和保险、贫困村整体提升、光伏扶贫、整村推进等八项重点工作。同时加强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监管,确保全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绩效考核工作和市级牵头责任单位绩效考评工作圆满完成。

      三是积极推进天然橡胶价格(收入)保险全覆盖。2019年重点推广的天然橡胶价格保险,目前参保农户3461户,投保面积约4万亩,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户472户,投保面积约0.3万亩,基本做到开割天然橡胶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参保全覆盖。

      五、进一步规范债务管理,积极防范化解债务风险。

      一是加强沟通协调,完善化债方案。我局积极与省财政厅沟通达成一致后,草拟了2019-2025年化解存量债务中长期规划(代拟稿),拟将化解存量债务的目标延长至2025年底。待市政府审定后书面报告省财政厅。

      二是积极筹措资金偿还存量债务,坚决遏制新增隐性债务。截至2019年9月末,我市通过统筹新增财力、盘活存量资金、调整支出结构等方式筹措资金,消化存量债务9.78亿元。通过统筹财力、暂停缓建部分在建项目等方式消化存量隐性债务,已消化存量隐性债务71.93亿元。

      整体来看,2019年我市财政工作取得一些成效,全力做好重大项目建设、招商引资、人才引进等工作。但海口市作为欠发达省会城市,历史欠账较多,且目前受减税降费政策和房地产限购政策影响,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乏力和土地出让收入大幅减少的情况下,既要安排保工资、保运转、保民生等刚性支出,还面临着化解隐形债务和长期支出责任等方面的资金支出需求,同时还要满足外溢性强的公共服务和全省受益重大项目支出需要,收支矛盾非常突出,财政运行面临一些风险挑战。主要表现在:一是税收收入形势不乐观。目前距离2019年度结束不足两个月,税务部门还需完成市级税收24亿元,平均每月12亿元;商务部门还需完成新增总部企业市级税收7.5亿元,平均每月3.75亿元。如果税收收入任务无法完成,则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9%将难以完成。二是土地出让进度缓慢,收支缺口巨大。截至10月份,我市土地出让收入入库79亿元,仅完成年初预算的35.9%,落后时序进度47.4个百分点,而从土地出让金安排的支出已达到161.9亿元,收支缺口高达82.9亿元。根据目前的预拨支出和政府性基金的收支情况,如未能尽快弥补基金缺口,不仅将导致难以依法保障重大政府投资项目建设、土地征收补偿、偿还到期政府债务,还会导致隐性债务率升高,降低我市下一年度争取地债资金的优势。我市累计预拨金额129.3亿,截至2019年10月底,已冲抵预拨经费34.13亿元,预拨经费余额为95.17亿元,若2019年土地出让金收入220亿任务未能完成,则2019年新增预拨资金可达80亿元以上,必将带来极大的审计风险。

      二、2020年工作重点

      (一)继续落实“过紧日子”要求,进一步加强收支管理

      加强2019年税源监控和分析,密切配合税务部门,确保实现全年增长目标。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要求,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到预算编制工作中,贯穿于预算管理工作始终。继续贯彻“政府过紧日子,百姓过好日子”的理念,合理控制一般性支出对全市预算支出执行情况定期通报和定期分析研究,督促完成支出进度,尤其对八项支出、地债支出等重点支出进行督促。

      (二)统筹财力保障重点项目

      围绕海南全面深化改革开放战略和“三区一中心”建设,积极争取中央综合财力补助、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省地债资金更大支持,统筹市级财力,重点用于保障脱贫攻坚、乡村振兴和美丽乡村建设,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夯实基础;保障生态文明建设,切实呵护好绿水青山;保障“五网”基础设施建设和教育、文化、卫生等重点社会事业投入,促进海南自贸区(港)设施提质升级;保障重点产业发展和江东新区等重点园区建设,推动产业优化升级和集聚发展;保障人才进海南以及自贸区(港)其他重点项目建设,支撑海口长远发展。

      (三)规范债务管理,抓好风险防范和化解工作。

      始终把政府性债务和政府隐性债务风险防范和化解作为一项政治任务和重要工作来抓,按照债务化解方案的既定措施,严控债务增量,妥善化解债务存量,有效控制我市债务风险。

      (四)加快推进新一轮市、区财政体制改革。

      加快推进新一轮财政体制改革,尽快制定市对区激励性财政政策,将市对区级补助资金分配与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江东新区建设等挂钩,奖优罚劣,确保政策的科学性、全面性和可操作性,激励区级发展。完善一般转移支付制度,对薄弱地区、承担服务较重的区加大支持力度,规范转移支付科目管理,促进各区快速协调发展,财政平稳运行。

      (五)进一步加强财政监督和财政绩效管理。

      一是加强财政扶贫、生态环保等专项资金检查,继续开展预决算信息公开检查,深入推进预决算信息公开,不断提高我市财政管理的科学化、精细化、规范化水平。二是争取2020年纳入绩效目标管理范围及运行监控方位的项目资金达到海口市年度项目支出预算占比的95%以上。继续开展重点项目绩效评价、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事前绩效评估试点工作,全面铺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覆盖全市所有一级预算单位,将绩效评价结果排名与项目预算挂钩并将评价结果上报市政府。试点开展财政政策绩效评价,对实施时间久、资金量大、具有较大经济社会影响的政策开展绩效评价。

      海口市财政局

      2019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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