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海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3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直达资金)的通知》(琼财农〔2023〕476号),以及《海口市乡村振兴局 海口市财政局关于2023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的请示》(海乡振发〔2023〕21号),现将2023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直达资金)下达结果公示,资金分配情况如下:秀英区分配资金327万元、龙华区分配资金223万元、琼山区分配资金300万元、美兰区分配资金479万元。
投诉监督单位名称:海口市财政局
投诉监督单位地址:海口市秀英区长滨一路第二政府办公区10号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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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箱:czjnyc@haikou.gov.cn
投诉监督单位名称:海口市乡村振兴局
投诉监督单位地址:海口市秀英区长滨一路第二政府办公区17号楼四楼
联系电话:0898-687240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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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资金分配表
2.海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3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直达资金)的通知(琼财农〔2023〕476号)
海口市财政局
2023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