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定点饭店:

根据海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海南省党政机关会议定点管理实施细则(琼财行〔2015〕1962号)的要求,海口市财政局对上一轮履约情况较好的会议定点饭店,开展2023-2024年度海口地区党政机关会议定点饭店续签工作,续签协议采取自愿原则。现公告如下:

一、2021-2022年度无违约行为的海口地区党政机关会议定点饭店,具备2023-2024年度海口地区党政机关会议定点饭店续签资格。

二、参加签约的宾馆饭店或专业会议场所需参照《海口市市直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规定的会议综合定额标准填写会议的住宿房间价格、会议室租金和伙食费(总金额不能超过综合定额,住宿费不得高于一类会议住宿标准,其他各项费用之间可以调剂使用)。住宿房间价格按标准间、单人间和普通套房三种类型确定。会议室租金按照大会议室、中会议室、小会议室三种类型确定。伙食费标准按照每人每天确定或明细到单餐。会议定点场所在协议期内不得提高协议价格。

三、参加签约的宾馆饭店或专业会议场所必须保证提供经营范围内的全部客房和会议室用于规定的会议接待服务。

四、办理续签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一)提交一份自愿续签会议定点饭店的申请书。

(二)下载并填报《党政机关会议定点饭店协议价格表》(附件1),价格参照《海口市市直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附件2,并将电子版发送至wlu@haikou.gov.cn。

(三)提供《特种行业许可证》、《食品经营许可证》和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或2021年以来最近一期的消防检查意见书。

(四)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公章;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http://www.ccgp.gov.cn/)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公章),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并加盖公章

(五)提供酒店方面防控新型冠状病毒的各项措施或说明。

(六)所提供资料必须加盖公章。

五、有意续签的宾馆饭店或专业会议场所请于2022年12月15日前将相关材料报送至海口市政府第二办公区10号楼2024房,逾期未送达者视为自动放弃续签资格。如确有特殊情况,请提前与我们联系。联系电话:0898-68701853,联系人:刘红专。

附件:1.党政机关会议定点饭店协议价格表

2.海口市市直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