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好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工作,既便于接受社会公众监督,又是全面深化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必然要求,也是破除区域壁垒、促进公平竞争的重要举措。”海南省海口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相关负责人向《政府采购信息》报记者介绍,为了打造政府采购信息公开透明新环境,为企业提供优质便捷的服务,海口市坚持做好“全、多、快、严”四字诀,不断加强政府采购领域信息公开工作,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信息公开内容“全”

海口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相关负责人介绍,对于采购项目信息,海口市财政局一方面发布《政府采购信息公开要素》,联合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对采购意向、采购需求、采购邀请、信息更正公告、中标(成交)公告、合同公告、验收结果公告等内容进行全公开。特别是针对以往公开工作较薄弱的采购意向方面,该局专门印发了《海口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要求采购人落实好主体责任,及时做好采购意向公开工作,采购人需在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中录入政府采购意向才能进行下一步的采购流程,有效提高了政府采购透明度。另一方面,海口市转发《政府采购公告和公示信息格式规范(2020年版)》,督促指导采购单位和采购代理机构按照格式编制发布政府采购信息,使信息公开内容更加规范。

对于监管处罚信息,财政部门对相关主体作出的投诉、监督、检查等处理决定,对代理机构的考核结果,对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评审专家和采购人的违法失信行为等处罚信息进行全公开。

息公开渠道“多”

据介绍,海口市财政局为方便各政府采购参与主体了解政府采购项目情况、政策文件及接受社会公众监督,在多个渠道广泛公开政府采购信息。社会公众在“海南省政府采购网”“海口市人民政府网”“海口市财政局门户网”“海口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等网站均能查询到政府采购领域信息,有效提升政府采购项目及相关政策的知晓度,做到政府采购信息全方位共享。

信息发布时效“快”

海口市财政局还兼顾了政府采购项目信息和政府采购政策的公开及时。比如,要求中标(成交)公告确定结果在1个工作日内进行公开;采购合同公告在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进行公开;验收结果公告在验收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进行公开;政府采购政策在印发后及时在本级政府门户网公开,以确保政策公开的时效性,让政策更早惠及企业。

信息发布监管“严”

海口市财政局坚持信息公开监督“严厉到位”,以专项检查、双随机抽查相结合,进一步优化监管方式、提升监管效能,建立健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手段,持续推进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在日常监管中,以有关制度、办法和规范文件为依据,采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自查、考核组书面审查、现场抽查、现场核实等考核方式,对信息公开不及时、不合规的信息发布主体责令整改,突出“问后”效果,避免监督“虚空”。

“目前海口市政府采购已实现政府采购项目全过程公开,这可以有效倒逼政府采购更加规范。”海口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相关负责人表示,“采购意向公开”让潜在供应商能够提前了解政府采购信息,保障了各类市场主体平等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采购合同公开”可以有效杜绝“招标后的暗箱操作”;“验收结果公开”可以保障履约质量,形成了政府采购的有效闭环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