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管理,规范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执业行为,提高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的工作质量、专业和服务水平。2020年7月,海南省财政厅制定并印发《海南省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管理实施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现将《办法》有关内容说明如下:

  一、为什么出台《办法》

  2014年国家取消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资格门槛后,我省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以下简称代理机构)由2014年40余家发展至2020年4月底的563家,快速增长逾12倍。在释放市场活力的同时,也给代理机构的市场竞争造成一定程度的无序,使代理机构一些问题更加突出,如:代理机构专业水平不高,市场综合组织能力与业务发展要求不相适应、专业人才偏少、诚信道德水平有有待进一步提高等问题,导致代理机构在执业过程中,出现法规理解偏差、采购文件编制和业务操作不合规等方面的问题。为充分发挥代理机构在着提高政府采购效率,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方面的作用,实现政府采购公开、公平、公正,提高财政性资金使用效益,有必要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共6章32条,由总则、代理机构管理、从业管理、考核、监督检查和附则组成。

  二、《办法》如何对专职从业人员进行界定

  财政部《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暂行办法》明确要求代理机构拥有不少于5名熟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具备编制采购文件和组织采购活动等相应能力的专职从业人员,但并未对专职从业人员进行界定。《办法》第三条对此进行了细化,明确代理机构专职从业人员(以下简称“专职从业人员”)概念:指与代理机构签订劳动合同,由代理机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专职人员,不包括财务、行政等非业务人员,不包括退休、外聘、兼职人员。

  三、代理机构在我省代理政府采购业务应当具备哪些条件?

  代理机构在我省代理政府采购业务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建立完善的政府采购内部监督管理制度。

  (三)拥有不少于5名熟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具备编制采购文件和组织采购活动等相应能力的专职从业人员。

  (四)在我省行政区域内具有独立办公场所和代理政府采购业务所必需的办公条件。

  (五)在自有场所组织评审工作的,应当具备必要的评审场地和录音录像等监控设备设施。

  四、代理机构如何办理登记备案手续

  符合从业条件的代理机构应当完成登记、备案方可在我省代理政府采购业务,登记、备案全面施行无纸化。代理机构应先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登记机构信息,网上审核通过登记信息后,再在海南省政府采购网(www.ccgp_hainan.gov.cn)注册备案,发布政府采购信息的账号及密码在备案成功后即可启用。代理机构登记、备案时需填报以下信息:

  (一)代理机构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办公场所地址联系电话等机构信息;

  (二)法定代表人及专职从业人员有效身份证明等个人信息、专职从业人员培训证明及所在代理机构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凭证;

  (三)内部监督管理制度;

  (四)在自有场所组织评审工作的,应当提供评审场所地址、开评标室照片、监控设备设施等情况;

  (五)省级财政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代理机构应对登记和备案信息的真实性负责。

  五、《办法》在提高专职从业人员专业素质方面有哪些新举措

  (一)鼓励专职从业人员参加省级财政部门组织的业务测试。

  (二)要求代理机构加强对专职从业人员政策法规、职业道德等方面的继续教育培训。对培训的人数和时间做出具体要求。

  (三)对代理机构专职从业人员参加业务测试和集中专业培训情况给予奖励分。

  六、《办法》在加强代理机构监督管理方面有哪些创新做法

  《办法》)明确,海南省财政厅改进监管方式,推出创新举措,对全省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实行以记分考核方式对代理机构进行监管。记分考核是对代理机构在内部管理、业务操作、专职从业人员参加业务测试和专业培训等情况进行量化比较的管理措施。对代理机构专职从业人员参加业务测试和集中专业培训情况按标准给予奖励分,对日常监管和专项检查发现的违规事项给予扣分。省财政厅在归纳总结代理机构在执业过程中存在的各种问题和参照各省经验的基础上,梳理出了85种扣分情形,

  记分考核的记分周期为12个月,每周期记分总分为12分。在一个记分周期内扣分分值累加数减去奖励分所得分值达到12分及以上的代理机构,将在“海南省政府采购网”公示并进行整改,整改时间为2个月。

  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满12分的代理机构仅要求整改,并未取消其注册备案。采购人选取整改期限内的代理机构的,需向财政部门说明理由。

  七、《办法》对开展代理机构的监督检查有哪些规定

  对代理机构的监督检查分为定期专项检查和日常检查两种形式。

  定期专项检查采取以“两随机一公开”的方式每年开展一次,抽查比率不低于本年度实际开展政府采购业务代理机构总量的25%;日常检查是财政部门根据投诉举报情况或其他违法违规线索,对相关代理机构或代理项目进行抽查。

  我省各级财政部门可以根据代理机构记分考核的结果合理优化对代理机构的监督检查频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