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0年海口市和市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及2021年海口市和市本级预算草案的报告

  ——2021年2月4日在海口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七次会议上

  海口市财政局

  各位代表:

  受海口市人民政府委托,现将2020年海口市和市本级执行预算情况及2021年海口市和市本级预算草案报告如下,请予审议,并请市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20年预算执行情况

  2020年,全市各级财政部门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围绕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有效应对历史罕见的国内外复杂严峻形势及随之加大的经济下行压力,积极落实“六稳六保”工作,坚决打好三大攻坚战,增强公共服务保障能力,有力有效地促进了全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顺利完成了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决定的目标任务,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良好。

  一、2020年预算执行总体情况

  (一)地方一般公共预算

  全市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86.1亿元,为年度预算的94.3%,增长0.4%。加上省转贷再融资一般债券38.9亿元,省补助收入150.8亿元,调入资金43.3亿元,上年结余结转收入6.4亿元,收入总计425.4亿元。全市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305.4亿元,为年度预算的106.3%,增长14.9%。加上债务还本支出41.3亿元,上解省级支出42.8亿元,调出资金2.1亿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7亿元,支出总计418.6亿元。收支相抵,年终结余结转6.8亿元。

  市本级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22.5亿元,增长6.7%。加上省转贷再融资一般债券38.9亿元,省补助收入150.8亿元,调入资金33.3亿元,区级上解40.6亿元,上年结余结转收入6.2亿元,收入总计392.3亿元。市本级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202亿元,为年度预算的120.3%,增长30.4%。加上债务还本支出41.3亿元,上解省级支出42.8亿元,补助区级支出81.1亿元,调出资金2.1亿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9亿元,支出总计388.3亿元。收支相抵,年终结余结转4亿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

  全市地方政府性基金收入完成274.1亿元,为年度预算的97.8%,增长11.8%。加上债务转贷收入97.2亿元和省补助收入51.7亿元,上年结余收入1.2亿元,调入资金2.1亿元,收入总计426.3亿元。全市地方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完成397.4亿元,为年度预算的102.5%,增长30.3%。加上债务还本支出20.2亿元和调出资金6.5亿元,支出总计424.2亿元。收支相抵,年终结余结转2.1亿元。

  市本级地方政府性基金收入完成272.1亿元,为年度预算的97.1%,增长11.8%。加上债务转贷收入97.2亿元和省补助收入51.7亿元,调入资金2.1亿元,收入总计423.1亿元。市本级地方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完成341.4亿元,为年度预算的90.3%,增长16.1%。加上债务还本支出20.2亿元和转移性支出61.5亿元,支出总计423.1亿元。收支相抵,年终无结余。

  (三)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总收入完成122.7亿元,为年度预算的100.8%,增长3.8%。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总支出完成200.2亿元,为年度预算的215.8%,增长138.8%。本年收支相抵结余-77.5亿元,加上历年结余,年末滚存结余41.5亿元。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完成6073万元,为年度预算的105.9%。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完成6073万元。收支相抵,年终无结余。

  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完成6003万元,为年度预算的106%。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完成6003万元。收支相抵,年终无结余。

  二、2020年财政运行主要成效

  (一)围绕抓收入、控支出,确保预算收支平衡

  1.加强财政收入征管。受新冠肺炎疫情冲击,全年未能完成年初增长6.5%的目标,财政收支矛盾非常尖锐。为有效应对疫情影响,财税部门充分发挥财政调控职能,用足用好减税降费政策、财政奖补、贴息、减免租金、政府采购等各类财税措施,有序推进复工复产,扎实组织做好税源培植,加强税收征缴力度,同时积极挖潜非税收入,盘活闲置、运行低效的国有资产,建立起同疫情防控相适应的经济社会运行秩序。2020年全市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86.1亿元,同比增长0.4%,实现正增长。其中,税收收入完成138.1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74.2%。

  2.争取上级资金支持。为解决全市民生和基础设施建设资金的缺口,市财政积极沟通联系省级部门,及时掌握政策信息,吃透政策要点。利用前期经费资金池保障做好项目前期工作,提前谋划项目,做好项目储备,积极争取各类上级资金。2020年共计获得上级财政资金338.5亿元,其中,包括省转贷地债资金78.1亿元、抗疫特别国债资金55.9亿元、再融资债券资金58亿元、江东新区建设补助资金30亿元和园区补助资金17.6亿元,以及其他转移支付资金98.9亿元。有力保障了江东大道、文明东越江通道、临空经济区等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资金需求。

  3.有保有压支持重点。在优先保障“三保”支出前提下,严把支出关口,优化支出结构,在资金使用上更加精打细算、讲求绩效,集中财力支持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全市非重点非刚性支出预算压减比例达10%以上,“三公”经费支出预算压减比例达3%以上。除疫情防控、应急救灾以外,预算执行中原则上不予追加预算。各项民生支出保持较快增长,2020年民生支出229.8亿元,占比75.2%。加大结余结转资金盘活力度,清理盘活财政存量资金24.5亿元,通过节支改善财政收支平衡状况。

  4.推动财力下沉惠民。按照中央要求建立中央资金直达机制,资金下达、分配、支出全过程纳入独立监控系统,确保数据真实、账面清晰、流向明确、惠企利民。2020年我市共争取上级直达资金66.7亿元,其中抗疫特别国债55.9亿元,其他公共服务类资金10.8亿元,着力提升基层“三保”能力,促进区域均衡发展。

  (二)围绕助复工、扩内需,助推经济逆势上扬

  1.坚决落实减税降费。不折不扣执行减税降费政策,开展多渠道、广覆盖的政策宣传,帮助纳税人应享尽享各项税收优惠政策,在稳定市场信心和稳就业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全市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减免税费83.3亿元,其中:2020年出台的支持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税费优惠政策新增减税降费63.3亿元,2019年年中出台政策在2020年翘尾新增减税降费20亿元。企业和个人所得税15%政策落地,2020年共有238户纳税人享受鼓励类产业1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减税金额7.65亿元。

  2.有序推进复工复产。统筹配置资金,全力保障我市中小企业应对疫情15条、旅游企业复工复产17条、建筑行业复工复产18条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渡难关12条等规模性纾困政策顺利实施,帮助企业渡过难关,快速恢复生产生活秩序。及时拨付产业扶持奖励资金,全年累计拨付产业扶持资金达28.5亿元,其中:拨付航空、旅行社各类奖补资金3.8亿元;拨付“一企一策”总部企业奖励资金13.6亿元,发挥企业总部集聚辐射效应;拨付贴息资金698.3万元,缓解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发放稳岗资金9889.9万元,惠及1.3万家企业,涉及企事业职工2.5万人,充分发挥失业保险支持企业发展和稳定就业岗位的作用,通过加大援企稳岗力度,维护海口就业形势总体稳定;投入438.8万元,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提升劳动者就业能力。拨付汽车补贴7500万元,激活被疫情抑制的消费需求,促进消费回暖。为承租行政事业单位和国企房产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减免房租等6953.5万元;拨付8388万元,补贴承租非国有房产的餐饮旅游等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

  3.保障重点项目建设。围绕自贸港发展需要扩大有效投资,累计拨付政府投资项目建设资金173亿元。白驹大道改造及东延长线、文明东越江通道建成运营,哈罗学校顺利开学,临空经济区基础设施配套建设项目、江东新区起步区路网项目、海口湾畅通工程、海口市人民医院国际医疗部建设项目、上海世外附属海口学校等重点项目加快建设,补齐交通、医疗、教育等关键领域短板。

  4.支持创新驱动发展。拨付6430万元,鼓励企业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加强引进人才服务保障,拨付人才住房补贴资金3988.6万元,发放人才租(购)房补贴6493人次。

  (三)围绕守底线、堵漏洞,坚决打好三大攻坚战

  1.打赢脱贫攻坚收官战。筹集财政专项扶贫资金7797万元推进精准扶贫。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全部用于教育、医疗帮扶和保险、产业和设施帮扶、培训和转移就业、整村推进、基础设施建设等扶贫项目,在2019年提前完成我市脱贫攻坚任务目标的基础上,2020年度无人返贫致贫,脱贫人口人均纯收入达到15935元,同比增长超过30%。拨付966万元,用于农民小额贷款贴息及扶贫小额贷款风险补偿金,引导金融机构为“三农”提供有力的信贷资金支持,累计发放贷款5.5亿元,惠及农户6416户。投入产业扶贫资金4129.9万元,实施产业扶贫项目193个,有效增强产业扶贫“造血”能力。

  2.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支持打赢蓝天保卫战,拨付大气污染防治资金4203.9万元;拨付淘汰和治理老旧车补贴资金5659.4万元;拨付2184万元,支持节能技术改造、循环经济、可再生能源发展及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支持打赢碧水保卫战,拨付13亿元,用于海口市镇域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美安污水处理厂、药谷片区雨污水管道改造等污水治理工程建设;拨付1.9亿元,用于江东新区防潮堤与海岸带生态修复工程。抓好生态资源保护,拨付5亿元,用于开展重点生态保护修复,提升海南东寨港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湿地生态系统功能,建设西海岸南片区生态修复项目,支持遗留废弃矿山修复治理,持续提升生态环境质量。支持推进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拨付各区厕所建设及粪污资源化利用资金3113.7万元,完成新建户厕3192户,全市卫生厕所覆盖率为99%,达到基本覆盖要求。建设一流环境监测体系,拨付7454万元,实施海口市环境监测体系设备购置项目,建设29类环境监测设备设施。

  3.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截至目前,我市政府债务余额约为762.4亿元,债务风险总体安全可控。严格执行中央关于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的各项政策,严控债务增量,将政府性债务全口径纳入预算管理,除了转贷地方政府债券外,无新增其他政府性债务。着力推进政府性债务防控和化解,通过统筹新增财力、盘活存量资金、调整支出结构等方式积极筹措资金偿还存量债务,全年偿还到期政府债务64.1亿元。

  (四)围绕补短板、促均衡,推动民生事业发展

  1.抗击新冠肺炎疫情。抗疫支出累计投入9.1亿元。其中:拨付2.9亿元,用于设备和防控物资储备;拨付2.7亿元,用于重大疫情防控救治体系建设;拨付4016万元,用于应急物资保障体系建设;拨付1732万元,用于重症病区、发热门诊改造等医疗基础设施建设;拨付200万元,用于补助确诊患者和疑似病例的医疗费用。

  2.实施健康海口战略。拨付5亿元,支持公共卫生项目建设,有序推进上海市第六人民医院海口骨科和糖尿病医院建设改造项目、市人民医院国际医疗部项目、市人民医院重症(新冠肺炎)救治能力提升项目等项目建设,同时积极推进委属二级以上医院PCR实验室建设、发热门诊改造。拨付2.6亿元,持续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标准化建设,改善基层医疗基础设施条件,补齐基层医疗卫生短板。拨付1.5亿元,提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能力,方便群众就近就医。拨付1.2亿元,加大公立医院与湘雅医院、上海六院、岳阳医院、华山医院等知名医院及医疗机构的合作力度,借力引智提升公立医院医疗服务能力。拨付1280万元,用于实行妇女两癌免费筛查、孕期优生检查、艾滋病防治等卫生健康工作。

  3.提高社会保障水平。拨付2.1亿元,补助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惠及全市32.7万城乡居民;拨付9503.3万元,用于发放城乡低保补助;拨付7154.6万元,补助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用于保障全市10.2万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标;拨付5288万元,用于就业社保补贴、公益性岗位补贴等各项就业补助;拨付2244.7万元,用于发放残疾人生活和护理补贴。

  4.促进教育改革发展。加快发展学前教育,支持学前教育“两个比例”提升,拨付7.6亿元用于公办幼儿园建设、小区配套幼儿园回购、运行补助、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奖补、三类幼儿生活费补助等,2020年我市新增学前教育公办园学位4.2万个,占比从14.6%提升到56.2%,普惠园学位由5.1万个增加到8.9万个,占比从47%提升到86.7%。重点支持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拨付义务教育公用经费2.4亿元,保障公办学校正常运转;拨付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和农村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资金2.1亿元,全力改善乡镇中小学办学条件;拨付残疾学生和家庭困难寄宿生生活补助资金723万元,减轻困难学生家庭负担。拨付7604万元,继续实施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拨付4959万元用于落实中职免学费、学生奖助学金、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补助等学生资助政策,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应助尽助。

  5.健全住房保障体系。拨付4亿元,用于老旧小区整治改造,完成132个老旧小区改造,惠及1.8万户居民。拨付28.2亿元,支持加快推进棚户区改造建设。拨付7800万元,用于坡博、坡巷等棚改项目的周边路网等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拨付保障性住房专项资金1.3亿元,进一步改善城镇居民家庭居住条件。拨付4138万元,向城镇中低收入家庭发放公共租赁住房补贴。拨付农村危房改造资金451.9万元,支持解决农村住房安全问题。

  6.落实强农惠农政策。拨付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资金约25亿元,主要用于农村生活垃圾处理、村镇道路修建、厕所革命、污水处理及村镇安全饮水、村镇文体、住宅等基础设施建设及其他村居事务。拨付3.3亿元,支持蔬菜种植和储备。拨付农田水利建设资金2亿元,主要用于农田建设、土地复垦、水利灌溉等。拨付1.1亿元,对规模养殖场新进能繁母猪、仔猪和新改扩建规模养殖场进行补贴,促进生猪产业转型升级。扩大农业保险覆盖范围,上调了水稻保险、渔船保险、渔民海上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天然橡胶价格保险的市级财政补贴比例,累计拨付农业保险保费6206.8万元,有效提高农业经营者的抗风险能力和灾后恢复生产能力。拨付1295.5万元,打造热带高效农业品牌,全市新增无公害农产品17个、地理标志农产品3个。

  7.繁荣公共文体事业。拨付4.5亿元,实施文化惠民工程,推动五源河文体中心二期,以及社会足球场地设施建设等公共文体设施项目建设。拨付2355万元,补助推动美术馆、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纪念馆,及大型体育场馆免费或低收费开放。拨付2421万元,补贴惠民演出,组织举办2020年第十五届海口万春会、2020年海口市迎双节系列文体活动近50场主题文艺演出,完成75场送戏下乡琼剧演出,增进了群众的文化获得感和幸福感。

  (五)围绕强管理、提绩效,完善财政管理体系

  1.推进预算管理一体化建设。严格对标财政部《预算管理一体化规范(试行))》和《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技术标准》,利用信息系统全流程整合预算编制、预算执行、决算、绩效管理等各业务环节,实现预算全过程闭环管理,为深化预算管理改革提供基础保障。

  2.提升绩效管理水平。一是构建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年初预算编制时,全部预算项目共计994个附带绩效目标,实现全覆盖。预算执行过程中,将789个金额50万元以上的年初预算项目纳入事中跟踪范围,占市本级项目支出预算总金额的98.4%。年度结束后,组织对项目及部门整体支出情况开展绩效评价。纳入自评范围的项目金额占全市项目支出预算总金额比重已达90%以上;2020年组织对扶贫专项资金、城乡义务教育补助专项资金等10个重点项目开展财政重点绩效评价;对72家市直部门开展整体支出绩效评价。二是完善预算绩效管理制度体系。印发了《海口市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办法》,推动财政资金聚力增效;建立区级绩效考核激励约束机制,印发区级财政管理绩效考核方案,将考核结果与财政相关转移支付分配挂钩。

  3.实施财政电子票据改革。深入贯彻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创新财政票据监管模式,运用现代化信息网络技术,推进全市财政电子票据管理改革。按照先易后难,分批分步骤实施的原则,优先选择电子支付成熟单位试点,再逐步向全市范围推广。截至目前,全市已有252家单位正式上线财政电子票据,累计开具电子票据77.3万张,票据种类涵盖了非税收入、医疗收费、资金往来、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公益事业接受捐赠等五大类。通过在交通、医疗、教育等重点领域实施财政票据电子化改革,切实便民利民的同时有效降低行政成本、提升了财政管理效能。

  2020年是“十三五”的收官之年。五年来,面对错综复杂的外部环境和艰巨繁重的改革发展稳定任务,我们迎难而上、披荆斩棘,财政保障能力明显增强,财政支出结构进一步优化,财政管理水平明显提升。全市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规模由2015年的115.5亿元增加到186.1亿元,增长66.9%,年均增长12.4%;支出总量由2015年的170.9亿元增加到305.4亿元,增长78.7%,年均增长12.3%。上级转移支付资金由2015年的72.1亿元增加到221.6亿元,增长207.4%。民生支出由2015年的128.4亿元增长到229.8亿元,增长79%,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与日俱增。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市委、市政府科学决策、正确领导的结果,是市人大、市政协及代表委员们严格监督、精心指导的结果,是全市上下齐心协力、攻坚克难的结果。

  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财政运行中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困难和问题:一是经济发展环境复杂多变,不确定性因素明显增多,财政收入增速趋缓与支出刚性增长的矛盾日益加剧,紧平衡特征凸显。二是一些领域对财政保障依赖性较高,没有充分发挥市场化机制,影响财政可持续发展。三是预算支出刚性约束不足,预算频繁调整和追加的问题依然存在,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和准确性仍然有待加强。对此,我们将高度重视,积极采取措施加以解决。

  2021年预算草案

  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也是“十四五”规划的开局之年。编制好2021年预算,对于做好各项财政工作、确保经济平稳运行、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一、2021年财政收支形势分析

  财政收入方面。随着疫情得到有效控制,形势逐渐好转,同时自贸港政策红利加速释放,带动基础设施建设和招商引资工作快速推进,预计将为我市带来较大税源。然而受经济增速换挡回落、执行严格房地产调控及自贸港减税降费政策等因素影响,财政收入仍面临较大增长压力,预计2021年财政收入增速将明显放缓。

  财政支出方面。海南自贸港建设大背景下,基础设施补短板、产业发展、民生改善等重点领域资金需求增长迅速。

  综合分析,2021年收支平衡压力十分突出,财政平稳运行面临挑战,对财政管理提出了更高要求,我们必须正视困难问题、增强必胜信心,把压力转化为改革发展的动力,用政府过紧日子,换取市场主体和老百姓过好日子。

  二、预算编制总体原则

  收入预算坚持实事求是、科学预测,充分考虑当前经济形势,紧扣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设定收入目标,确保预算收入安排符合实际情况。支出预算坚持突出重点、有保有压,切实落实政府过“紧日子”要求,调整优化支出结构,优先保障“三保”支出,严格控制非重点、非刚性支出,加大重点领域支持力度,提高资金配置效率。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决策部署,深入学习贯彻预算法及实施条例,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突出高质量发展总导向,在扭住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主线的同时注重需求侧管理,不断增强现代财政治理效能,促进全市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大局稳定。

  三、全市和市本级预算安排

  (一)地方一般公共预算

  全市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92.6亿元,增长3.5%。加上省级补助收入89.2亿元、省转贷再融资一般债券87.4亿元、调入资金50.2亿元、上年结余结转收入6.8亿元,收入总计426.2亿元。全市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86.9亿元,加上预备费3.2亿元、一般债还本支出91亿元、上解省支出42.4亿元,总计423.5亿元。收支相抵,年终结余结转2.7亿元。

  市本级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26.8亿元,增长3.5%。加上省级补助收入89.2亿元、省转贷再融资一般债券87.4亿元、区级上解收入42亿元、调入资金40.2亿元、上年结余结转收入4亿元,收入总计389.6亿元。市本级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82.2亿元,加上预备费2亿元、一般债还本支出91亿元、上解省支出42.4亿元、补助区级支出70亿元,总计387.6亿元。收支相抵,年终结余结转2亿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

  全市地方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353亿元,增长28.8%。加上债务转贷收入30亿元、省级补助收入1.1亿元、上年结余收入2.1亿元,收入总计386.2亿元。全市地方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324.8亿元,下降18.3%。加上专项债还本支出40.4亿元和调出资金20亿元,支出总计385.2亿元。收支相抵,年终结余结转1亿元。

  市本级地方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352亿元,增长29.4%。加上债务转贷收入30亿元、省级补助收入1.1亿元,收入总计383亿元。市本级地方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316.7亿元,下降7.2%。加上专项债还本支出40.4亿元、调出资金20亿元、补助区级支出6亿元,支出总计383亿元。收支相抵,年终无结余。

  (三)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总收入193.5亿元,增长57.7%。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总支出191.3亿元,增长-4.4%。收支相抵结余2.2亿元,加上历年结余,年末滚存结余43.7亿元。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1.02亿元,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1.02亿元。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1.02亿元,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1.02亿元。

  (五)部门预算安排

  2021年,市本级共安排86个部门及所属307个行政事业单位预算总支出261.6亿元(包括所有资金来源)。其中,基本支出52.3亿元,占部门预算总支出的20.5%;项目支出209.3亿元,占部门预算总支出的79.5%。

  (六)2021年1月份市本级支出情况

  根据《预算法》规定,预算草案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批准前,可以安排上一年度结转的支出,以及参照上一年同期的预算支出数额安排必须支付的本年度部门基本支出、项目支出。截至2021年1月28日,2021年市本级部门预算已支出6.2亿元。其中,基本支出预算已支出3.2亿元,项目支出预算已支出2.9亿元。此外,预拨指标支出5.4亿元。

  四、重点支出安排情况

  (一)加大重点产业支持,持续增强产业发展动能

  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整合重点产业发展资金30.6亿元,进一步聚焦重点领域,为海口经济高质量发展注入强劲动力。其中,安排14.9亿元支持总部企业发展,吸引更多总部企业落户海口,持续做大经济体量,有效培植地方财源;安排6.4亿元支持科学技术工业信息化发展,积极引进和培育高新技术和新兴产业企业;安排9500万元用于“政保贷”和“金保贷”融资服务平台,通过政银担合作创新信贷产品,降低中小微企业融资成本。

  (二)保障基本民生需要,全面改善人民生活品质

  1.教育方面。市本级教育方面安排20.8亿元。安排3亿元,进一步优化海口市学校布局,继续推进学校基础设施建设、设备设施购置与运行维护等项目,扩大教育资源供给。安排1.63亿元,用于保障落实各阶段学校公用经费。安排8517万元,用于家庭经济困难生活补助、国家助学金、免学费、幼儿资助等“三保”项目及其他学生资助项目。安排2088万元,用于海口市中小学开展体育、美育、研学旅行、课外服务等活动。

  2.卫生健康方面。市本级卫生健康方面安排14.1亿元。安排2亿元,用于公立医院补助、提供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妇幼健康等卫生健康发展工作。安排3150万元,用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安排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标准化建设资金1600万元,持续提高基层卫生机构标准化水平。安排610万元,用于医疗救助补助。

  3.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市本级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安排20亿元。安排2991万元,用于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参保居民缴费补贴和基础养老金补贴。安排1000万元,用于支持就业和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安排1000万元,用于发放城乡低保补助。安排1270万元,用于残疾人生活和护理补贴。安排317万元,用于发放孤儿基本生活最低养育标准和困境儿童生活补贴。安排9766.1万元,用于退役军人补助。

  4.住房保障方面。市本级住房保障方面安排5.4亿元。安排1亿元,用于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安排7568万元,用于发放城市公共租赁住房租金补贴。安排6200万元,用于引进人才住房补贴。安排996万元,用于危房改造,改善困难群众住房条件。

  5.农林水方面。市本级农林水方面安排9.8亿元。持续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做到支农投入力度不减、总量稳步增加,全面支持推进乡村振兴各项事业发展。安排5000万元,用于保供稳价,让农民得增收、让市民得实惠。安排农业保险保费补贴3500万元,增强农户抗风险能力。安排1200万元,支持品牌农业发展。安排扶贫专项资金890万元,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建立稳定的脱贫长效机制。

  6.城市综合治理方面。市本级城乡社区方面安排14.7亿元。安排1.8亿元,用于绕城高速、主城区重要道路、小游园、街边绿地等市政改造工程,不断优化城市环境、提升城市品位、增强城市魅力。安排禁毒资金1.1亿元及扫黑除恶资金0.9亿元,全力支持我市禁毒和扫黑除恶工作,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确保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安排9623.6万元,用于社区治理和基层民政工作经费,提升社区党组织基层治理和为民服务能力。安排4430万元,用于市政基础设施维护与改造工作。

  7.生态文明建设方面。市本级生态环保方面安排13亿元。安排2.8亿元,用于美舍河-沙坡水库水体水环境综合治理、南渡江引水工程等水体治理项目。安排2亿元用于污水及污泥处理,安排1.1亿元用于垃圾处理及设施运行,安排6500万元用于水域环境保洁工作,持续改善城乡环境面貌。

  (三)牢牢兜住“三保”底线,防范政府债务等经济风险

  一是坚持党政部门带头过“紧日子”,坚决削减低效无效支出,在2020年压减的基础上,从严从紧核定“三公”经费预算,按照5%的比例压减非重点、非刚性支出。节省出来的资金,重点用于保障“三保”支出,按照轻重缓急原则合理安排支出顺序和节奏,确保“三保”支出足额编入预算,稳住经济基本盘、兜牢民生底线。

  二是通过盘活存量资产、统筹新增财力、调整支出结构等方式,做到进一步优化债务结构。科学合理安排举债偿债年度计划,增强债务举借的计划性和规范性,对债务余额实行严格的限额管理,确保政府性债务的规模、结构与当年经济发展和财力状况相适应。2021年市本级安排还本付息资金42.9亿元。

  2021年财政主要工作任务

  2021年,财政部门将围绕上述预算安排,紧紧抓住海南自贸港建设这一重大战略机遇,主动对标高质量发展,加力提效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提高财政资金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确保全年预算目标和财政各项工作任务顺利完成。

  一、多措并举促进收入稳步增长

  (一)用好用足自贸港财税支持政策。承接好自贸港财税政策的落地执行,积极落实所得税“双15%”政策,加强政策解读和宣传,确保纳税人应享尽享国家政策红利。研究完善我市产业扶持政策体系,与自贸港税收优惠政策形成政策“组合拳”,最大限度释放政策红利,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抢抓海南自贸港建设窗口期,积极向上级部门反映工作进展及面临的困难,做好项目储备、做实申报数据、做细项目申报,努力争取上级继续给予我市政策和资金的支持。

  (二)培育涵养财源。加强市区联动招商,主动服务总部企业,推动新引进产业项目落地投产,为财政增收培养内生动力。坚持抓大不放小,充分利用贷款贴息、财政奖补等方式,培育中小微企业尽快孵化成长为规模企业,成为能有效拉动财政收入的新财源。

  (三)加强收入组织。加强与税务部门协同配合,支持税务部门依法征管,确保组织收入应收尽收。全面加强收入质量管理,严格落实减税降费各项政策,积极推进经济结构调整,实现经济发展与财政增收的良性互动。

  二、节用裕民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一)加强财政可持续发展。树立“经营城市”理念,加强政府资源资产市场化运作,提升土地资源、资产价值,创新财政投入方式;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更多采取政府投资基金、政银合作、以奖代补等方式支持重点产业、关键领域发展,涵养财源;积极引入社会力量,鼓励民间资本提供优质的养老、托幼、医疗、文体等服务,推进公共服务市场化运作。

  (二)财力分配持续向基层倾斜。统筹上级转移支付和市级自有资金,加大财力下沉力度。完善财政直达资金常态化工作机制,巩固2020年改革成果,做好直达资金管理,进一步发挥资金使用效益,实现惠企利民。根据各个园区和开发区的实际情况和发展定位,进一步优化区、园区财政收入分配关系和财政管理体制。

  (三)着力统筹盘活资金。对于因各种原因沉淀的项目资金,及时按照规定清理盘活收回,切实增强财政调控保障能力。分类清理整合专项资金,重点推进性质相同、用途相近的资金的整合,大力压减、取消小散专项资金,变“散钱”为“整钱”,集中财力保障重点支出。

  三、深化改革提升财政管理水平

  (一)创新投融资模式。支持国企和园区法定机构充分发挥融资和运营功能,将污水处理、文体场馆运营等准经营性、有一定运营性的项目,由国企筹资建设并委托其运营,政府通过注资、补贴或资产划转等给予支持,提升项目建设质量和运营效益,实现项目全周期内平衡,盘活项目和资产,减轻政府压力。

  (二)规范预算执行。增强预算法定意识,认真学习贯彻预算法和实施条例,不断完善预决算编报,硬化预算执行约束,严控预算调整和追加事项,切实维护预算严肃性。加快预算支出进度,完善预算编制与预算执行挂钩机制,对执行滞后的预算单位依照执行进度按档级核减下年度单位经常性项目预算。

  (三)强化绩效管理。扩大事前绩效目标、事中绩效监控覆盖面,加强成果应用,根据评价结果及时完善政策、调整预算安排,把有限的资金用在“刀刃”上。争取2021年纳入绩效目标管理范围及运行监控范围的项目资金达到海口市年度项目支出预算占比的95%以上。试点开展财政政策绩效评价,对实施时间久、资金量大、具有较大经济社会影响的重大政策开展绩效评价。

  四、强化内控完善财政监管体系

  (一)加强重点领域监管。加强扶贫、生态环保等专项资金检查,严肃查处挤占挪用和损失浪费财政资金等问题,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全面规范政府采购行为,加强采购预算、采购过程、合同执行和履约验收等环节的管理,确保政府采购活动依法合规。

  (二)强化债务风险防控。规范用好新增债券资金,妥善化解政府性债务存量,及时、足额偿还到期政府债务。加强债务风险监控,及时排查风险隐患,妥善处置风险事件,落实责任追究机制。

  (三)推进预决算公开。严格执行预决算公开相关规定,依法公开四本预算和本级汇总“三公”经费,并对财政转移支付安排、预算绩效工作开展情况等重要事项进行解释说明,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继续开展预决算信息公开检查并通报检查结果,高度关注预决算公开过程中的舆情反映,主动解疑释惑。

  各位代表,做好今年的财政工作任务艰巨、责任重大,我们将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的监督指导,立足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全局,扎实做好财政预算各项工作,着力构建结构合理、分配规范、保障有力、运转高效、理财科学的公共财政体系,为加快建设更加幸福美好的新海口作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