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省转贷我市第二批地方政府专项债券54.3亿元。根据《预算法》及财政部相关规定,专项债券的收支纳入预算调整范围,海口市财政局编制了2021年全市和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第二次调整方案,经海口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公开如下:

  一、安排原则和项目安排情况

  (一)安排原则。根据省财政厅、省发改委《关于转发梳理2021年新增专项债券项目资金需求的通知》的要求,新增专项债券重点用于交通基础设施、能源项目、农林水利、生态环保项目、社会事业、城乡冷链物流设施、市政和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国家重大战略项目、保障性安居工程等领域项目,不安排用于租赁住房建设以外的土地储备项目,不安排一般房地产项目,不安排产业项目。

  (二)项目安排情况。第二批新增专项债券543,000万元,根据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内容,结合申报的文件要求,我市第二批新增专项债券主要安排用于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城镇污水垃圾处理、文化旅游、卫生健康、教育等领域。

  第二批新增专项债券具体分配情况,详见2021年海口市和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第二次调整方案表四。

  二、预算调整情况

  2021年第二批新增专项债券543,000万元纳入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因此2021年海口市和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相关科目需作相应调整,具体调整情况是:

  (一)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调整情况

  调整增加543,000万元后,全市政府性基金总收入4,970,712万元。其中:转移性收入1,440,412万元(债务转贷收入增加543,000万元)。全市政府性基金总支出4,970,712万元。其中:地方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4,356,912万元(其他支出增加543,000万元)。

  以上收支预算具体调整情况,详见2021年海口市和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第二次调整方案表一。

  (二)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调整情况

  调整增加543,000万元后,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总收入4,939,401万元。其中:转移性收入1,419,101万元(债务转贷收入543,000万元)。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总支出4,939,401万元。其中:地方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4,275,670万元(其他支出增加543,000万元)。

  以上收支预算具体调整情况,详见2021年海口市和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第二次调整方案表二。

  附件:2021年海口市和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第二次预算调整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