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核单位名称:海口市财政局

二、被考核单位名称:海口市政府采购中心

三、考核内容:2019-2020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情况;采购范围、采购方式和采购程序执行情况;建立和健全内部管理情况;采购文件档案管理、合同管理及履约、采购工作质量和效率等内容。

四、考核方法:采取自行评价与现场考核相结合的方式

五、工作成效及存在问题:1. 工作成效:一是档案资料收集管理。海口市政府采购中心建立了档案管理制度,档案均按照年度编号及项目进行组卷,档案目录清晰,便于查阅。 二是进口产品采购。市政府采购中心组织的进口产品采购,均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进口管理办法》(财库〔2007〕119 号)和《财政部办公厅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 〔2008〕248 号)规定,要求采购人在采购活动开始前获得海口市财政局核准。三是采购方式确定。市政府采购中心都能按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的要求,依法依规选择采购方式,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需采用其他方式采购的,要求采购人在采购活动开始前获得市财政局批准后,才能变更为公开招标以外采购方式。2. 存在问题:部分采购项目未按规定退还投标保证金。

六、考核结果:良好

七、其他补充事宜

无 

海口市财政局

2022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