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直各部门(单位)各区财政局,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部署,全面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进一步提升政府采购领域营商环境建设水平,根据《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海南自由贸易港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海南自由贸易港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行动方案(2022-2025年)》《海南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政府采购工作实际,我局制定了《海口市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若干措施(2.0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海口市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若干措施(2.0版)

海口市财政局

2023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