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海口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商请下达2024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函》(海农函〔2024〕151号)分配意见,现将2024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下达结果公示,资金分配情况如下:秀英区分配资金213万元、龙华区分配资金110万元、琼山区分配资金425万元、美兰区分配资金249万元。
投诉监督单位名称:海口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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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监督单位名称:海口市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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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资金分配表
海口市财政局
2024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