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委、区人民政府,市委各部门,市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各人民团体:

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将《市委、市政府 2024 年市级民生实事事项》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确保各事项如期高质量完成。

一、提高政治站位。实施民生实事是市委、市政府践行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的具体体现,是始终把为人民谋幸福作为初心使命的重要实践,做好民生实事使命光荣,意义重大。各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到民生实事工作的重要意义,把做好民生实事工作作为保障和改善民生、转变政府职能的实际行动,将实事办好、好事办实,切实增进民生福祉。

二、落实主体责任。各牵头部门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主要负责人亲自抓,严密组织推动落实,尽快制定工作方案,及时向各区与责任部门分解下达项目任务计划,明确时间节点和工作要求。各区、责任部门要按照工作职责抓好落实,形成合力,确保按照工作节点完成目标任务。原则上在 2024 年 3 月底前全面启动项目实施,于 2024 年 11 月底前基本完成各项目标任务。

三、做好要素保障。2024 年民生实事项目资金全额纳入预算。各牵头部门要会同市财政局尽快下达资金计划。上级资金要积极争取尽快落实到位、优先使用,市级承担资金原则上于 2024年 3 月底前下达到位。各要素保障部门要加强联动,强化审批环节提速和要素保障,确保所需审批程序和要素保障走在项目前,全力服务项目按照序时计划推进。

四、强化督导检查。市政府督查室要开展常态化督查,强化通报机制,定时向市委、市政府汇报项目进度和存在的问题;梳理汇总项目实施情况,配合市人大做好项目满意度测评。市审计局要抓好跟踪审计,对项目开展情况进行专项审计。各牵头部门要加强绩效管理评价,强化督导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民生实事事项完成情况作为对各区、各有关部门考核的重要依据,年终未完成任务的区、部门主要负责人要通过媒体向全市人民作出说明。

中 共 海 口 市 委 办 公 室

海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 年 2 月 6 日

(此件主动公开)


市委、市政府 2024 年市级民生实事事项

一、打通 8 条断头路

打通文锦路南段、椰合幼儿园北侧规划路西段、惠民路东段、流芳路至红城湖路段、海泉湾小区至和平大道路段、敬贤路、海马二横路东段、金垦一横路等 8 条断头路,总长度 2487m。(牵头部门:市市政局;责任部门:秀英区政府、琼山区政府、美兰区政府、龙华区政府)

二、改造主城区 4 条道路易涝积水点

完成义龙西路、义龙东路、万国西路、环湖路(琼山四小路段)等 4 条道路易涝积水点改造。(牵头部门:市水务局;责任部门:龙华区政府、琼山区政府)

三、交通疏堵

实施西海岸九小/侨中,海口湾外滩,国贸、友谊阳光城等学校、公园、商圈重点部位周边交通组织改造工程与环海甸岛岸线重点区域贯通工程(一期)。(牵头部门:市交警支队、美兰区政府)

四、全市公办幼儿园延时托管服务全覆盖

遵循家长和幼儿自愿原则,在正常保教时间外,实现全市公办幼儿园延时托管服务全覆盖,提升延时托管服务质量,如添置玩具教具,鼓励开展艺术兴趣、体育运动、阅读分享、自主游戏等活动。目前全市共有 172 家公办幼儿园,其中市直属 9 所,秀英 39 所,龙华 47 所,琼山 37 所,美兰 40 所,对开展延时托管服务的公办幼儿园给予补贴。(牵头部门:市教育局)

五、更新及修复老旧人行道设施

对主城区 11 条老旧人行道进行设施更新及修复,包括对和平大道(和平大道-碧海大道江南城段)、人民大道(海甸五西路-海甸三西路西侧)、红城湖路(龙昆南-琼山大道南侧)、滨江路(琼州大道-凤翔东路东侧)、西沙路(蓝天路-龙昆南路)、长滨四街、海达路、丘海一横路、紫园路、蓝城大道、美林路等11 个局部破损、下陷、树根拱起及车辆占压严重的路段进行集中维修提升,总面积约 76611 ㎡。(牵头部门:市市政局)

六、筛查母婴 3 类出生缺陷疾病

完成母婴 3 类出生缺陷筛查项目,包括:血清学筛查-唐筛、新生儿耳聋基因筛查、新生儿多种遗传代谢病筛查。(牵头部门:市卫健委)

七、提高高龄老人长寿补贴

提高我市高龄老人长寿补贴标准,包括将 80-89 周岁老年人长寿补贴标准由 109 元/人/月提高至 200 元/人/月,将 90-99 周岁老年人长寿补贴标准由 209 元/人/月提高至 400 元/人/月,将100 周岁以上老年人长寿补贴标准由 809 元/人/月提高至 1200元/人/月。(牵头部门:市民政局)

八、配套及改造 5 大公园老旧公共服务设施

实施 5 大公园公共服务设施改造,包括海口湾公园一期和三期(龙华段)、白沙门公园、万绿园、金牛岭公园、人民公园部分老旧游园设施、休闲设施、体育器材等更换改造。(牵头部门:市园林环卫局;责任部门:龙华区政府)

九、减免残疾人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缴费

对海口市所有持有第二代残疾人证的残疾人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个人缴费部分实行全额财政补助。(牵头部门:市医保局、市残联)

十、重点、困难群体就业技能提升

对高校毕业生、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城镇登记失业人员等重点群体开展电子商务、养老护理、保育师、育婴员等针对性较强的“定向培训”,对有种植、养殖需求且持第二代残疾人证的农村残疾人及其亲属进行实用技术培训。(牵头部门:市人社局、市残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