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全国首批中央财政支持普惠金融发展示范区名单公布,海口成功入选,获评为普惠金融发展示范区并获得4500万元奖补资金。示范区申报期间,市财政局高度重视,积极争取省财政厅、海南银保监局等部门的支持,主动牵头会同市金融管理局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并上报省财政厅。

近年来,市财政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发展普惠金融和支持小微企业、“三农”融资发展的工作要求,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通过注资、风险代偿及业务奖补等方式,在资金投入上持续提供保障和支持,推动海口市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口担保”)发挥好企业和金融机构之间的桥梁作用,为企业搭建融资平台,进一步扩大我市政府性融资担保业务规模,提升服务水平,不断改善我市小微企业融资环境。

下一步,市财政局将继续探索财政支持普惠金融发展的有效模式,围绕优化政策供给、集聚要素资源等方面精准发力,为小微企业纾困解难发挥政策效应。拟将普惠金融发展示范区奖补资金以资本金形式注入海口担保,主要用于银担合作保证金和风险代偿。一方面壮大海口担保资本金实力,为其增加4-5亿元的融资担保空间,年度可新增担保户数80-100户;另一方面极大增强海口担保的担保代偿能力,预计年度新增担保规模可突破20亿元。按注入增量资本金10倍放大,预计可新增融资担保业务量达5亿元以上,可使小微企业稳定和增加产值18亿元,增加地方税收5000万元,稳定和增加就业岗位6000多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