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8日,市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4年海口市市本级预算。按照《预算法》关于部门预算批复有关规定,市财政局积极作为、加强统筹,迅速开展预算批复工作,用时5天完成了87家部门预算批复,较法定时限提前15天,实现了各项财政资金加速“跑步到位”

细化批复内容,预算批复全面完整

将财政拨款和部门其他收入等非财政拨款资金全部纳入预算批复范围,切实加强预算统筹力度。预算批复内容包括部门预算收支、预算绩效目标、资产配置、政府采购、“三公”经费等情况,实现部门预算批复“全覆盖”

硬化预算约束,预算执行严格规范

坚持预算法定原则,树牢先有预算后有支出的预算管理理念,严格执行人大批准的预算,按照预算规定的支出用途使用资金。坚决落实“党政机关要习惯过紧日子”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办公费等支出,降低行政运行成本

深化绩效管理,财政管理提质增效

强化绩效目标管理,将绩效目标作为绩效运行监控和绩效评价的重要依据,将绩效责任压实到各预算部门,实现绩效目标管理全覆盖。加强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将评价结果用于预算安排、政策调整和改进管理等方面

市财政局将继续指导督促各预算部门及所属单位做好预算公开工作,切实履行公开主体责任,及时、准确、全面地向社会公开预算,不断提高预算透明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