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政策精神,进一步提升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水平,提高财政资金配置和使用效益,市财政局通过一系列实践探索,稳步推进各项绩效工作,奋力开创预算绩效管理“提质增效”新局面。

一、健全管理制度,打造全覆盖预算绩效管理支撑基础

2022年,市财政局出台《海口市预算绩效管理提质增效实施方案》(海财绩〔2022〕1932号)、《市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暂行办法》(海财绩〔2022〕2629号)、《区级财政管理绩效考核暂行办法》(海财税〔2022〕3909号)等系列文件,打造“事前、事中、事后”的绩效管理链条,形成“立项有评估、编制有目标、执行有监控、完成有评价、评价有反馈、反馈有应用”的绩效管理闭环系统。

二、强化关键环节,完善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运行体系

突出导向性。不断扩展重点项目绩效评价范围,优先选择落实市委、市政府重大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的项目以及覆盖面广、影响力大、社会关注度高的项目,并结合近年审计反映的问题,进一步拓展财政绩效评价深度和广度,重点选取政府债券项目、政府购买服务、PPP项目等领域专题进行绩效评价。特别是政府债券项目,市财政局今年选取了5个地债资金项目,涉及金额达到12亿。

突出操作性2022年对全市80家市直部门开展了预算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的考核。着重调整了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方式,优化绩效评价指标,指标涵盖预算编制质量、预算执行管理、存量资金管理、三公经费管理等。同时考核全流程嵌入预算管理一体化平台,将信息技术作为优化考核流程、节约考核成本、提高考核质效的重要手段。

三、重视结果运用,建立全挂钩预算绩效管理应用机制

建立以评促改机制探索建立绩效自评抽查机制,针对年度评价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汇总整理和提出有针对性合理化建议,反馈有关部门,以评促改,强化部门主体责任意识。

建立预算衔接机制对市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列入政府考核体系,依据考核排名,按照一定比例对本级部门下一年度拟安排的项目预算规模数予以核减,打破部门基数,解决项目长期固化及无法退出等问题。

建立结果公开机制将重大支出政策和重点项目绩效评价结果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以“谁用款、谁担责”为原则,逐步形成“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公开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