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2021年海南省下达我市第一批新增专项债券566,000万元,根据财政部规定,新增专项债券收支纳入预算调整范围,须编制预算调整方案报市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受市政府委托,现将2021年全市和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调整方案(草案)报告如下:

  一、安排原则和项目安排情况

  (一)安排原则。根据省财政厅、省发改委《关于转发梳理2021年新增专项债券项目资金需求的通知》的要求,第一批新增专项债券重点用于交通基础设施、能源项目、农林水利、生态环保项目、社会事业、城乡冷链物流设施、市政和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国家重大战略项目、保障性安居工程等领域项目,不安排用于租赁住房建设以外的土地储备项目,不安排一般房地产项目,不安排产业项目。

  (二)项目安排情况。第一批新增专项债券566,000万元紧紧围绕着习近平总书记“4·13”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央12号文件要求,根据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内容,结合申报的文件要求,主要安排用于园区基础设施建设、文化旅游、医疗卫生等领域。其中,主要项目有新海港综合交通枢纽(GTC)及配套设施建设工程项目56,000万元,东寨新居二期项目35,000万元,电白雅居项目50,000万元,海口市妇幼保健院江东院区项目15,000万元,海口市人民医院西院项目17,500万元,海口市国际中医中心项目11,000万元,海口市五源河文体中心(二期)-体育馆项目20,000万元,上海世外附属海口学校17,895万元,桂林洋公园大道33,000万元等。

  第一批新增专项债券具体分配情况,详见2021年海口市和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调整方案(草案)表四。

  二、预算调整情况

  2021年新增专项债券566,000万元纳入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因此2021年海口市和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相关科目需作相应调整,具体调整情况是:

  (一)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调整情况。调整后,全市政府性基金总收入4,427,712万元,增加566,000万元。其中:转移性收入897,412万元,增加566,000万元(债务转贷收入增加566,000万元)。

  全市政府性基金总支出4,427,712万元,增加566,000万元。其中:地方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3,813,912万元,增加566,000万元(其他支出增加566,000万元)。

  以上收支预算具体调整情况,详见2021年海口市和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调整方案(草案)表一。

  (二)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调整情况。调整后,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总收入4,396,401万元,增加566,000万元。其中:转移性收入876,101万元,增加566,000万元(债务转贷收入增加566,000万元)。

  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总支出4,396,401万元,增加566,000万元。其中:地方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3,732,670万元,增加566,000万元(其他支出增加566,000万元)。

  以上收支预算具体调整情况,详见2021年海口市和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调整方案草案表二。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一)规范资金管理和使用。预算调整方案经市人大常委会批准后,我市将严格按照调整后的预算安排支出。同时,加强资金拨付的审核和绩效评价,提高资金管理的科学化、精细化水平。

  (二)积极推进项目进展。市发改委及各业主单位等有关部门根据资金的使用原则,做好项目前期工作,落实各项建设条件,确保项目在合法性前提下启动,同时加快项目的跟踪和推进工作,确保我市第一批新增债券在2021年底前达到90%的支出进度,在2022年第一季度前完成支出。市财政局做好资金保障工作,确保调整后的资金按要求拨付。

  (三)确保新增债券按时还本付息。我市将按照“谁举债、谁偿还”的原则,统筹安排财力,及时向省财政厅上缴地方政府债券本息、发行费等资金,切实履行还款责任。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我们坚信,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和市人大常委会的监督指导下,2021年地方政府预算一定会得到有效实施,我们将切实扛起省会城市的责任担当,为加快建设海南自由贸易区(港)发挥好治理基础和重要支柱作用,推动海口各项事业迈上新台阶!

  附件:2021年海口市和市本级预算调整方案(草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