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2日上午,海口市财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徐瑞光主持召开市财政局2022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开展节前廉政警示教育,总结2021年党风廉政建设情况、部署2022年廉政工作要点。市纪委监委派驻市财政局纪检监察组组长冯瑜出席会议并作指导讲话,市财政局机关全体同志及局属单位正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参加会议。

  会议首先传达了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2022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以及省、市纪委监委和上级党委对2022年元旦春期间廉政问题的警示提醒,并就中央纪委监委通报的十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海口市纪委监委通报的五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以及部分年轻干部违法违纪警示案例进行了通报传达,要求财政党员干部时刻保持清醒头脑,坚持遵规守纪,风清气正过好春节。

  会议认为,市财政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十九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国务院第四次廉政工作会议、省纪委七届五次全会和市纪委十三届六次全会精神,2021年以来以党史学习教育、作风整顿建设年和“查堵点、破难题、促发展”等专项工作为抓手,紧密结合财政工作实际,认真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强化权利运行监督制约,严格监督执纪问责,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确保财政各项工作有序落实,为推进海口高质量发展和海南自贸港建设实现了应有的担当。

  会议要求,2022年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要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是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明确财政部门为市委、市政府当家理财做好参谋助手的职责定位,做到以政领财、以财辅政,确保财政事业始终沿着正确的政治方向前进;二是强化责任意识,主动担当、自觉服务海口高质量发展的大局,从严审核预算,做好统筹配置,使有限的财政资金发挥更大的效益;三是时刻保持警醒,坚守初心,廉洁自律,算好人生“七笔账”,切实做到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四是发扬财政部门“精敏详慎”的工作作风,建立作风建设长效机制,完善内部管理制度,进一步强化工作执行力和服务质量,坚决贯彻执行上级党委、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五是严格落实内控制度,做到廉政警示教育、宣传教育和防控教育常态化,完善监督制约机制,确保财政干部和财政资金双安全。

  冯瑜对市财政局2021年以来在压实各级廉政责任、落实“一岗双责”取得的成效给予了充分肯定,并根据市纪委监委的工作部署,结合市财政局的工作实际,从派驻监督的角度就下一步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提出以下四方面指导意见。一是强化责任担当,压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局党组要继续坚持把抓好党风廉政建设作为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强化政治担当的重要内容和载体,增强“两个维护”的政治自觉,一如既往地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摆在突出位置,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督促各级领导干部知责、明责、守责、担责,把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到实处;二是坚持久久为功,巩固提升作风建设成果。局党组要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持之以恒纠治“四风”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始终保持清醒认识,认真履行作风建设主体责任。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切实以案为鉴,自觉筑牢拒腐防变的作风防火墙。要带头转变作风,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以优良党风政风带动社风民风。结合作风整顿建设年、“查堵点、破难题、促发展”和“我为群众办实事”等活动,不断解放思想、勇于创新,以过硬的作风促进海口财政事业高质量发展;三是强化执纪问责,做细做实日常监督。要继续强化对党员干部的日常教育管理监督,坚持挺纪在前,关口前移,常打廉政“预防针”,使广大干部真正做到存戒惧、知敬畏、守底线;四是加强制度意识,加强内部制度建设。继续加强对重点领域、重点岗位和关键环节的分析研判,从源头上扎牢制度的笼子,不断完善廉洁风险防控机制,做到早发现、早提醒、早整改,形成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工作长效机制。领导干部要带头强化制度意识,带头维护制度,发挥好表率作用,在全局形成人人维护制度、遵守制度的良好氛围。